對靶制裁成外交政策主要工具 然而一直成效有限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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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美國總統拜登批評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軍事行動的真正目的是重建蘇聯,並宣布對俄羅斯實施新一輪「對靶制裁」,包括凍結俄國政府官員在美國的所有資產和向他們施加入境禁令等措施。英國、加拿大和歐盟也相繼宣布對俄羅斯總統普京、外長拉夫羅夫、國防部長紹伊古及軍方參謀總長格拉西莫夫等個人實施對靶制裁措施。
其實對靶制裁俄羅斯始於十年前。2012年,美國通過並實施《馬格尼茨基法治問責法》(Russia and Moldova Jackson-Vanik Repeal and Sergei Magnitsky Rule of Law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12) ,這是一項專門針對制裁俄羅斯的法案。因應2014年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和2016年有68人被指控干預美國大選,美國政府已根據此法案向最少735個人、實體、船隻和飛機實施對靶制裁。
什麼是對靶制裁(targeted sanctions)?它們的效用為何一直被質疑?其措施有何特徵?黃伯農將於本文探討全球近十年在外交事務上實施制裁的發展,研判今次美國及西方國家制裁俄羅斯的真正目的和後果。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07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3月7日)《西方對靶制裁俄羅斯的真正目的和後果》。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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