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論罪時代|SONY中國罰款100萬人民幣的啟示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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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索尼(中國)被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萬元人民幣,理由是「違反廣告法」,因該公司觸犯「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洩露國家秘密」。
索尼為何牽涉這罪名?原因是該公司早前推出的網絡廣告提及「SONY更多精彩 隨心記錄 新機將至 2021.07.07 22:00」;網民由此聯想到「七七事變」是晚上10點發生,並指斥「索尼就是故意惡心中國,民族尊嚴底線不容踐踏」。
索尼事件可能只是「茶杯裏的風波」,但卻具體而微地折射出中國當下的輿論環境:在愈演愈烈的審查和自我審查之下,無數人正變得對政治紅線愈發敏感,異議者的發聲也因此愈發含蓄隱晦,而這又使自發的審查者去尋找蛛絲馬跡的誅心論,並認定是不良動機的明證。
中國社會在論罪時,重動機輕證據,同時又重政治紅線而輕個體權利。由於沒有明確的規則、也難以在法治框架下自我辯護,一旦誤入禁區很難自證清白,普通人若想獲得安全感,「小心翼翼」幾乎就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有論者認為真正的問題並不在這種動機論罪的心態,而在於行政和執法部門應當捍衛法治原則,不能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就予以重判。從政治角度來說,也許可達到「統一思想」目的,但這不是沒有代價:它不僅意味個人的合法權利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對企業來說也存在不可預測的風險。這恐怕將打擊社會自發的活力和文化多元性,乃至經濟領域的創新,因為這種風險本身就會讓人變得不敢越雷池半步,而且整個社會都在承受龐大的代價……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290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1年11月8日)《動機論罪的時代》。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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