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神奇小子・殘疾運動|社會主流為何輕視殘奧?
東京2020殘疾人奧運會早前閉幕,此前電影《媽媽的神奇小子》上映,講述為香港奪得六面殘奧金牌的田徑運動員——蘇樺偉與蘇媽媽的相處經歷,以及他的運動員生涯。電影透露不少殘疾運動員的辛酸,引起觀眾的反思。戲中有不少令人深刻的對白內容,其中一幕為蘇樺偉第一次參與殘奧T36 4x100賽跑項目,父母希望邀請親戚朋友在電視觀看,卻被告知電視不會直播殘奧,蘇樺偉教練便說出一句:「殘奧又點同奧運呀?」
適逢港府為今屆東京奧運買下轉播權,加上港隊取得破紀錄的佳績,成功帶動追看奧運熱潮,也令緊隨其後的殘澳得到關注。不過,即使今屆殘疾運動員合共獲得2銀3銅的佳績,但香港人的熱情似乎減退不少。這不禁令人疑惑,為何社會對「奧運」及「殘奧」的態度截然不同?
運動只是殘障者的復康療程
「殘疾運動員待遇不公這個問題已擾攘20多年,因為在歷史中,殘疾運動只是一個復康療程,與健全人士的運動目的不一樣。」中大體育運動科學系教授薛慧萍接受《香港01》 訪問,解釋殘疾運動員與健全運動員差別待遇的原因。
殘疾運動的歷史可追溯至19世紀。當時,歐洲學者進行研究發現運動對於殘障者的再培訓及復康有莫大裨益。自此,數個歐洲國家開始推動聾啞人士體育發展,英國於1871年成立首個聾啞人士體育俱樂部——格拉斯哥聾啞人足球俱樂部(Glasglow Deaf and Dumb Football Club)。後來,數個法國聾啞人運動俱樂部及國家組織也分別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相繼成立,並在1924年由法國聾人運動協會舉辦第一屆「國際無聲運動會」(International Silent Games)。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殘疾運動真正被普及至不同國家。戰爭令全世界多達3,500萬的人口要面對身體殘障的問題,英國神經外科醫生路德維希・古特曼(Ludwig Guttmann)成立「國家脊柱神經損傷治療中心」,希望能協助傷殘人士康復,治療過程則包括「運動治療」。1948年倫敦舉辦奧運會時,古特曼在英國村莊史托克・曼戴維爾(Stoke Mandeville)的醫院組織了一場輪椅射箭比賽,並將其命名為史托克・曼戴維爾運動會(Stoke Mandeville Games)。參賽者為二戰中脊髓受傷的退伍軍人,以此則為康復計劃的一部份。這個運動會亦是殘疾奧運會的雛形。
理順19世紀末及20世紀初的殘奧歷史脈絡後會發現,殘疾運動與健全運動的意義確實有所不同。健全運動的意義在與競技、展示實力——古希臘人創立奧運會的原因本來是祭祀神明及運動愛好者之間的競爭。到了後期,目的已變成希臘城邦以運動競技這種方式宣示其優勢及強盛,政治意味甚大。反觀殘疾運動,正因它的起源是為協助殘障者復康,比賽中參賽者之間的競爭意味較健全運動員少,國家也不會以此作為宣示國力的工具。
近代殘奧更要求項目精煉度
不過,歷史終歸已成過去,殘疾運動及比賽除了協助運動員復康外,亦添加了競爭的意味,要求運動員在每個項目上有一定的精準度。「因此,我認為我們應該着重殘疾運動員的能力,而非着重他們身帶殘疾去參與運動。譬如東殘奧開幕,主辦方製作了一條片段,指出殘障者只是世界人口中15%的普通人,與健全人士沒有分別,所以應平等對待他們。」薛慧萍表示,殘奧英文「paralymics」由「para」及「olympic」的「lympic」組成。殘奧會剛創立時最主參賽者為脊髓受傷至下身癱瘓的二戰軍人,所以「para」意指英文字「paraplegia」——即下半身不遂;然而,現今的殘奧已涵蓋不同程度、種類的殘障項目,而「para」意指希臘文「parabola」,帶有「並列」、「接近」、「超越」的意思。
再者,根據《奧林匹克憲章》列明的「奧林匹克主義基本原則」,體育運動是人類的權利,每個人都必須擁有不帶任何歧視並依奧林匹克精神——互相了解、友誼、團結及公平競爭而練習運動的可能性。值得留意的是,國際殘奧會及奧委會不是從屬關係,而是合作關係,「只是因為奧運會有很多國家會爭取做主辦國、轉播權等,結果形成一個氣候令外界認為殘奧只是舉辦奧運的附帶條件。」事實上,外界不應視殘奧的運動項目為奧運項目的「簡單版」或「殘疾版」,應將其視為不同的運動項目。
主流社會為求運動的刺激感 殘奧缺觀賞價值
薛慧萍認為,港府購入今屆殘奧轉播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並正朝向更好的方向進發。當然,現時情況比起蘇樺偉第一次比賽時有改善,出戰東殘奧的港隊成員亦認為這是歷史性的轉變,但殘奧依然「不同」於奧運。所謂「不同」並非在於兩者之間的地位,而是在於社會及政府如何看待兩者。
今屆東奧一共有五間免費電台全天候播放賽事直播,各個電視台更「落力」宣傳,例如請來不同項目的教練及運動員作評述。然而,政府只要求每間電視台每日播放30分鐘的殘奧賽事;其後儘管體育專員楊德強宣佈香港電台會加入轉播行列,但每日合共也只需轉播1-2小時的殘奧賽事節目。結果,健全港隊運動員奪牌,全城歡呼,媒體舖天蓋地的報導,甚至令未有得獎的運動員知名度瞬間提高;相反,香港人對殘奧的關注顯然沒有那種「在商場一起睇決賽」的程度,媒體亦不自覺地減少對他們的報導。
薛慧萍從兩方面分析這個社會現象:「第一,因為主流社會會以一個刺激的角度作為觀賞奧運的出發點,令他們對於奧運的認識比較多,尤其當奧運都會講求『更快、更高、更強』,加上不論是本地還是外國的奧運精英運動員的知名度都比殘奧運動員高,變相關注度會更高;第二,正因知名度較高,從經濟角度而言,商界會因為觀賞價值而增加對健全運動員的資助作為一種投資。」
問題是,放眼世界,早已逐步提升對殘奧的重視,例如英國第四頻道電視台提供全天候300小時的賽事報道,網上專頁提供16條頻道直播賽事,合共1000小時。澳洲電視七台提供賽事直播,旗下「7plus」影片網也會提供直播、賽事精華及專題節目。日本政府亦安排13萬名中、小學生到現場觀看,令他們更了解殘奧及殘疾運動。可惜,香港依然落後於人,不但缺乏關於殘疾運動的公眾教育,更有差別對待運動員,離建構公平正義的社會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