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反思《蘋果日報》結業

撰文:黃舜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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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生效一年。《蘋果日報》高層及相關公司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起訴,創辦人黎智英在囚,《蘋果日報》結業,不少人感慨中央已不容許「異見」存在。誠然,在任何政體和管治者的視角下,所有鼓吹外國干預和煽動的機構,無論是否包裹著「新聞自由」還是「言論自由」的外衣,都屬違法,因為沒有一個政府會容許以分裂國家和危害公共秩序為目的宣傳。然而,部分市民還是跌入《蘋果日報》及黎智英所描繪的浪漫民主當中,以為他們追求的「民主選舉」甚至「外國制裁」,等同於美好的生活與未來。其實,這個結局正好讓我們捫心自問——比起盲目地祟拜西方民主政體,什麼制度才能更有利於香港社會和普羅大眾,更加接近「良政善治」?我們該怎樣面對《港區國安法》下的香港,該怎樣在表達自由和國家安全之間取得平衡,又該怎樣避免跌入不切實際的政治幻想當中?

6月24日,大批巿民凌晨到旺角報紙檔購買最後一份《蘋果日報》。(梁鵬威攝)

「盲追自由」背後的控訴?

說起「良政善治」,我們很容易會想起港英時期的「麥理浩時代」,以及被指奉行「威權主義」的新加坡。前者在「六七暴動」之後,「大刀闊斧」地推行民生改革,建設新市鎮、設立廉政公署、興建公共房屋、改善社會福利制度,成功化解累積已久的民怨,逆轉管治危機。而後者,自1965年脫離馬來西亞獨立建國,長期維持高效的社會管治和經濟發展,帶領社會走過金融危機和結構轉型,開創了有別於「民主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第三條道路」。

兩者不乏共通之處,均以實用主義為管治核心,沒有西方政體所強調的「自由民主」等意識形態枷鎖。港督是英國政府任命,且在香港大權獨攬,奉行帶有專制色彩的絕對行政主導,亦設有監控社會的「政治部」——英國安全局設立的「駐港分局」,對有潛在顛覆或危害的社團組織和個人,進行調查和拘捕;而新加坡雖然仿傚英國行議會民主制,容許反對派的存在,但幾經選舉仍然由人民行動黨執政,對公民權利亦設有頗多限制。

單從「言論自由」來看,新加坡可謂有著東南亞國家中最嚴厲的管治法規:《誹謗罪》、《公共秩序法》、《煽動法》、《防止網絡假信息與網絡操縱法》,不容許集會、不容許市民在網上打政治性的「擦邊球」、不容許市民發表煽動性言論。即使在網上轉載「不準確」的新聞,亦有可能被政府提告,要求刪除貼文或面臨刑罰。

:新加坡政府對於異見者不留情面,博客鄞義林曾因撰寫一篇批評公積金制度的文章就遭到總理李顯龍控告誹謗。(Getty Images)

有趣的是,這樣一個「不自由」的國家,卻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成為不少港人移民的「理想鄉」;而「專制」的「麥理浩時代」,亦成為港人念念不忘的「黃金時代」。這難免令人質疑,港人爭取「民主」、呼喊「自由」的潛台詞,控訴的到底是什麼?是一人一票的選舉?是毫無底線的表達?還是人人安居樂業的生活?如果是後者,有了前者就能達到嗎?如果不能,真正的問題到底出在哪兒?

當香港的管治者未有正視積習多年的深層次矛盾,也無法落實有利於社會大眾的長遠規劃,看不見出路而又積怨多時的市民,難免誤以為唯有「普選」和「自由」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萬能藥」,而忽視了兩者並非必然聯繫。

美國雖有令港人趨之若鶩的民主選舉制度,卻在貧富懸殊、種族不平等、中產階級衰落、學生「負債」、經濟衰退、資本無序擴張等問題極為嚴峻之際,選出如特朗普般的「狂人」,儘管嘴上承諾解決社會、民生問題,實際上卻將一切社會矛盾都歸咎移民、外國,而從沒檢討美國自身問題,結果在任內四年將民粹主義推向高潮,導致整個美國撕裂。

特朗普也以貿易保護主義和反全球化的民粹主張,成功吸納大批白人選民支持。(資料圖片)

相對之下,新加坡同樣在2011年面對眾多的民生問題——住屋、醫療、交通配套跟不上人口增長,市民的不滿情緒導致作為執政黨的行為人民黨在2011年的大選中失利,僅獲60%的得票率。但總理李顯龍願意從挫敗中放下身段道歉,在大選翌年啟動全國對話,成立「全國對話委員會」,邀請社會各界就國家發展政策發表意見,亦有為此設立「我們的新加坡全國對話」(OurSGConversation)Facebook專頁和網站,正視施政錯誤,彌補官民關係,帶領社會「再出發」,逐在2015年的大選中贏回選民的信任。

香港政府需要從「反修例風波」中反思管治思維,而香港市民同樣需要認清唯有「良政善治」的務實實踐才有利於社會發展,空有理想的言論,可能只是「投機者」的刻意煽動。

謹記「空喊民主」的代價

「民主」固然是個好東西,但我們也不應該無視歷來的「民主教訓」——世界各國在建立現代民主政體所經歷的系列革命和戰爭:英國清教徒革命、美國內戰、法國大革命後近一個半世紀的革命亂局以及戰爭,促使資本主義和議會民主相結合所,才讓香港現有的「民主」和「自由」顯得尤其寶貴。但是,所謂「成王敗寇」,任何試圖鼓勵、推動激進政治以迫使政權讓渡政治權力,一旦「失敗」,必然要為行為承擔後果。

黎智英在去年8月10日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至今仍在還柙。(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即使是「制度外」以「非暴力」的形式,鼓吹改革和爭取訴求,代價仍然在所難免。被抗爭者奉為圭臬的梭羅所著的《論公民的不服從》指出,我們往往只取不合作運動和抵制的「外殼」,卻沒有從其「真正」的實踐者——「聖雄」甘地的一生中,理解「非暴力運動」的文化內核。比起同為印度的革命家、激進主義者提拉克和主張暴力的薩瓦卡,甘地卻從《薄伽梵歌》內的暴力中「超脫」,終其一身以內心作戰場,視暴力和慾望為最大的敵人。而這種只作用於自身的「政治道德」,其凝固力卻遠超於先前的民族主義者和宗教主義者所能成就的,但他仍需要多次身陷囹圄,最終被刺而死。這些例子在歷史的洪流中比比皆是。

不合作運動,是以非暴力行動對抗政權,起源於甘地對抗英國政府殖民統治。(資料圖片)

但這是否意味著,面對強勢政府,普眾大眾只能夠「不聞不問」;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港人只能「躺平」面對?「躺平」故然舒服,不觀看新聞、不理解政治、不談論公共議題,而專心經營個人空間甚至是某些人的解方,所以會對社會和政治保持「沉默」。但比起在「無力感」埋起頭來,更應該珍惜現有空間,並正確理解「一國兩制」和中央治港思維。

正如早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的研討會中為「愛國者治港」原則定調,明確指出香港政治舞台不是要「搞清一色」,並提及中央政府「理解和包容」香港市民「對國家、對內地存在各種成見和偏見」。很多消息和分析亦都認為,當中央出手「撥亂反正」之後,將會在地方治理層面賦予香港更大空間,好讓香港繼續發揮「兩制」的優勢,做好「港人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