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法案錯漏繁多 豈止空窗期一項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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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局長陳帆上周二表示,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法案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法案如在本立法年度內通過,最快可於今年底或明年初實施。陳帆指出,現時租務管制框架,可以達致為劏房租客提供合理保障的政策目標,避免他們被業主濫收水電費、續租時被任意加租等。
根據劏房租務管制框架,業主與租客必須簽訂列明雙方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賃協議。租客會獲得為期四年的租住權保障,租期則固定為兩年,期內租金只可減不可加。此外,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也受限制。可是細閱《條例草案》內容,仍能見到不少有待改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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