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安法周年反思香港亂與治——誰會鍾意這樣的香港?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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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翌日「七一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在灣仔北海中心對開的電車路上,拉起一幅印有「我哋真係好撚鍾意香港」的大型直幡,用只有香港人明白的表達方式,為反修例風波的落幕發出最後的哀號,擔心香港變成另一個模樣。事隔一年,香港恍如換了人間,不少人感慨不再鍾意香港,大家對變化的不適和前途的徬徨都已溢於言表,但內心的懊悔卻仍不敢言說,因為沒有誰會願意承認,自己需要為這樣的香港負上任何責任。

《港區國安法》落實以來,香港恍如換了人間,不少人感慨不再鍾意香港。(資料圖片)

樹欲靜而風不止

短短一年之間,變化還真不少,相信大多數香港人都有感「樹欲靜而風不止」:

47名泛民人士因組織或參加「35+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當中大部份人已還柙將近半年仍未保釋外出,包括提出「攬炒十步曲」並主責協調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了香港選舉制度,令停滯多年的政改進程出現轉機,當中確立「愛國者治港」為原則,擴大「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組成規模和產生界別,但也強化了資格審查制度、縮減了直選議席比例;

立法會三讀通過了《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當局現正擬訂涉及違反誓言或宣誓無效的「負面清單」,據報有逾200名曾經參與或協辦「35+初選」的區議員將被取消資格並追討薪津,導致公民黨持續湧現「退黨潮」,新民主同盟亦告解散;

「反修例」期間的案件持續審訊,不少形象溫和的老牌泛民陸續被判「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除了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公民黨創黨成員吳靄儀獲得緩刑之外,兩位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和何俊仁,以及工黨元老李卓人和何秀蘭,都被重判入獄;

「反修例」相關案件持續審訊,不少形象溫和的泛民元老都因非法集結罪成入獄,包括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張浩維攝)

「六四事件」三十二周年紀念日當天,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首次沒有被燃點,因為警務處再度以新冠病毒疫情為由反對集會,加上至今已有24名於去年「硬闖」維園舉辦悼念活動的泛民被控「未經批准集結」,主辦集會多年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更被左派質疑綱領「結束一黨專政」等同「顛覆國家政權」而處於風口浪尖, 未知何去何從;

傳媒老闆黎智英因涉及多宗「反修例」及「反國安」案件身陷囹圄,由他創立二十六年的《蘋果日報》亦因捲入國安官非而被凍結資產導致周轉不靈,突宣布於上周四(6月24日)出版100萬份最後一期報章後停止運作,800名員工前途未卜,負責管理「蘋果日報大樓」所在地將軍澳工業邨的法定機構科技園公司隨即發聲明表示大樓違反租契,將啟動收地程序;

踏入回歸二十四周年之際,特區政府突然發生一個出乎港人意料和意願的重大人事變動,主推《逃犯條例》修訂而觸發「反修例」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不但未被問責,日前(6月25日)更在特首林鄭月娥提名下平步青雲,獲國務院任命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政務司司長,接替向來被揶揄「庸碌無為、專業炒樓、業餘做官」的張建宗,而同期處理示威活動的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副處長(行動)蕭澤頤亦分別獲當局晉升為保安局局長和警務處處長。

2021年6月4日晚上8時,維園足球場空無一人。(余俊亮攝)

顛覆了習慣認知

一時之間,不少人都對這些變化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它們似乎顛覆了大家的習慣認知:

對於反修例風波的始作俑者——向來無視香港深層次結構矛盾累積多年的怨氣和焦慮的特區政府,尤其是在民意瀕臨爆發邊緣仍然抱持傲慢粗暴態度強行修例的主事官員,為何不但毋須問責下台,反而獲得認可和褒獎?官員的任免準則究竟是怎樣的?以「政務司司長」一職為例,本應扮演部門與部門及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而向來民望低迷、表達能力較差、甚至頗有鬥爭色彩的李家超,到底是否最佳人選?

對於受黎智英案件影響的《蘋果日報》,就算它長期以意識形態鬥爭及鮮明政治立場作為主要賣點,亦曾經被批評「手法偏頗、傷風敗俗」,但是否應該區分「專業問題」與「政治問題」?如果是前者,為何不交由時間驗證存活?如果涉及後者,為何不留待法庭判決,而要急切「趕盡殺絕」,這不是變相加深市民對「政治打壓」的憂慮,甚至反倒促使一個不時被學者視為反面教材的媒體成為港人投射政治情感的「民主鬥士」?

對於一個基於港人對「六四事件」的道德關懷及國家發展的關心而成立、三十二年來都秉承「和平、理性、非暴力」精神堅持表達「平反六四」訴求、從未採取任何非法手段或武力行動以試圖破壞國家穩定的支聯會及其主辦的悼念集會,為何會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如果支聯會政綱真的具備「顛覆」性質,當局會否給予對方解釋和修正的機會?又會否區分「支聯會」與「悼念活動」?還是兩者從此都要在香江絕迹?

姑勿論這些被顛覆了的習慣認知本身是否正確,人們難免會有諸多疑問。當然,也有人會反駁說,香港人應該淡定一些,因為多宗國安相關案件仍待法庭審訊及判例;香港能否繼續悼念「六四」也需特區政府進一步釐清;政治舞台會否變成只懂唯唯諾諾的「清一色」陣營亦可拭目以待;香港官員的擔當意識和問責文化也要時間重建⋯⋯但在「十劃都未有一撇」的當下,同情也好,悲觀也罷,著實有不少人感慨,不再鍾意今天這個陌生的香港。

2021年6月25日,港府高層換班,特首林鄭月娥開記者會介紹新高官,李家超(左二)接任政務司司長,鄧炳強(右一)接任保安局局長,蕭澤頤(左一)接任警務處處長。(梁鵬威攝)

誰願為今天負上責任?

人們說香港變了,所以不再鍾意香港了,但回首過去兩年,大家對這座城市明明「愛」得轟烈。

去年6月30日晚上11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親自制定的《港區國安法》,正式經特區政府頒布實施。那時有人急急腳辦理移民,有人匆匆忙續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也有人選擇在《港區國安法》下的「七一」遊行中,用只有香港人明白的方式,大聲疾呼對香港的「愛」。例如在灣仔北海中心對開的電車路上,曾有示威者拉起一幅印有「我哋真係好撚鍾意香港」的大型直幡,結果引發無數市民感慨——正因為愛,即使恐懼,也要上街;所以,不願任她沉淪,也不會抽身離開。

不過,這份愛,讓人動容,也讓人沉重。2019年6月反修例風波以來——為了愛,無數香港人頂着烈日、擋着風雨,發起一次次和平示威,不讓香港變成另一個模樣;但也同樣是為了愛,無數年輕人鋌而走險、訴諸極端,掀起一場場暴力衝突,漸漸令香港變了模樣。

大家明明愛她的法治,卻仗着人多勢眾推翻社會既定決策機制,甚至以身試法、衝擊法治;大家明明愛她的勇敢,卻只能空逞「匹夫之勇」,無法展現「安民之謀」,導致一個個有志青年白白「送頭」;大家明明愛她的團結、多年來同舟共濟,卻無法自拔地糾纏於「黃藍鬥爭」,把香港推向空前撕裂;大家明明愛她的繁榮璀璨、讓我們安身立命,卻不知天高地厚般地高呼「攬炒」、甚至不顧政治倫理地「請求」外部勢力介入,要她來「陪葬」。

儘管世界上本就有着不同方式的愛,但在那一年裏,似乎只有粗暴和魯莽,才是被認可的愛。然而,就像永遠不了解兒女想法的父母一樣,也像總是摸不清對方心思的情侶一般,大家的這份深沉和轟烈,香港終究還是無處安放。結果,當大家以為傾盡所有,就可換來心心念念的愛的回報,諸如民主自由,結果卻是欲哭無淚的愛的代價,令高度自治受損。

回首反修例,大家到底是想爭取什麼?(資料圖片)

爭取的到底是什麼?

可是,今天不管愛與不愛,恐怕都沒有人敢於承認,自己需要為這樣的香港負上任何責任。

因為內心的懊悔實在難以言說。所以,即使進入「後反修例時期」,眼見整個香港都圍繞着政治問題空轉,而社會不但沒有更民主更進步、很多亟待解決的經濟和民生問題也被冷待被擱置,甚至愈發走向極端、充斥仇恨和偏見、流於盲動和民粹,但大多數「和理非」始終不敢向大行其道的「政治正確」說不——大家不是以「沒有暴徒,只有暴政」、「是你(特區政府)教我和平示威沒有用」等藉口合理化暴力行為,就是對激進份子敢於挺身而出為自己出口惡氣而「心存愧疚」,所以不但不會對極端行為直斥其非,反而樂於利用鍵盤回饋諸如「齊上齊落」等精神慰藉。

也因此,當香港走到今天,他們除了怪責中央強硬治港、破壞「一國兩制」云云,沒有人會覺得自己有問題。只是,不要說什麼「不再鍾意今天的香港」,如果捫心自問,去年大家疾呼「我哋真係好撚鍾意香港」時的那個香港,真的是大家想要的香港嗎?又或者應該反過來問,那個時候的香港,不也在一定程度上顛覆了很多人的習慣認知嗎?

大家宣稱爭取「民主」,但對「民主」的認知又相當含糊,好像僅局限於「選舉政治」這一種實踐方式,所以狹隘地以為「一人一票」就是解決香港問題的靈丹妙藥,有的甚至想以極端手段達致政治理想,像是把「民主」的「從眾」原則扭曲為「從暴」;

大家高舉「自由」旗幟,但無視「自由」之權的前提是承擔義務和責任、必須加以法律限制,甚至一廂情願地以「自由」之名投入西方陣營,以為可以改變香港屬於中國的憲政事實、令「高度自治」擴權成為「完全自治」,結果只是把香港推向國家的對立面;

大家揚言守護「公義」,但不願接受「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的現實,所以默許持有相同政見的一方在議事堂內「玩弄程序」,甚至上演潑肥料、扔臭物、撒文件等踰越文明的「政治表演」,導致立法機關無法解決政策問題,而且不斷製造政治衝突。

香港人反對「議會霸權」,但默許用另一種霸權去推倒。(資料圖片)

香港需要怎樣的「愛」?

今天看來,當初那份追求,會否只是出於一個脫離了政治現實的烏托邦想像?當初那種激昂,又會否只是一種未經深思熟慮的躁動?大家是否清楚終究是為了什麼而抗爭,以及是否明白一旦「輸掉」,香港將要面對什麼代價?大家又是哪來的自信和勇氣,以為自己「被迫」暴力衝擊之後,中央不會「被迫」嚴厲回擊?更關鍵的是,如果今天的香港和那時的香港都不是大家鍾意的香港,大家到底想要怎樣的香港?

有人會說,鍾意港英時期的那個香港;然而,這些人大多未曾親身經歷殖民生活,既不明白當時香港並未真正享有什麼民主自由,更不了解光輝背後如何積習漸靡,造成今天的千瘡百孔——經濟上,產業單一、轉型困難、人才流失;民生上,分配不均、貧富懸殊、上流停滯——難怪大家營營役役,難以安居樂業。

我們當然不會鍾意這樣的香港,所以才會致力把她變成我們熱愛的香港;問題是,為什麼一直徒勞無功?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斷錯症」、「開錯藥」。認知影響判斷,而「意識形態」正是香港無法看清問題本質的障礙,因為前人始終無法衝破原教旨資本主義、放任自由主義及政府官僚主義等「三座大山」的枷鎖——以為《基本法》所提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是指「資本主義制度」的「什麼都不變」,甚至相信只要教條地延續自由放任的經濟邏輯和單一固化的經濟結構,而不需進行任何推動制度進步的改革,就能維持香港的輝煌,卻促使大家愈發不滿香港。

以特區政府為首的政治和行政精英就是這樣一群典型的「誤導者」,根本無法以動態思維深入領會「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創造力,而只是以固化的認知去實踐香港的資本主義,變相造成今天的腐敗扭曲。無可否認,從社會發展歷史而論,「資本主義」的確是促使香港進入現代社會的一大功臣,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最適合香港的發展模式,能極速放大源於生存和自利的動能,從而激發源源不絕的經濟潛力——可是,資本主義制度同時存在頗為致命的結構缺陷,尤其是主張放任市場、自由貿易、資本不受限制流動的新自由資本主義自四十年前被提倡並獲依賴,難免令那種生存和自利的動能走向偏鋒,使社會關係失去應有的「人與人屬性」,異化為純粹利益關係的「物與物屬性」,從而扭曲經濟發展是為人民打造美好生活的本質,導致基於利益爭奪的社會衝突成為常態。

香港的社會結構正正處於最為走樣變形的狀態,形成了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等人在內經常鸚鵡學舌卻根本不諳此道的深層次矛盾——由港英殖民政府釀成的「官商共治」格局早已導致資源分配長期傾向既得利益群體;直到回歸之後,被一眾「AO黨」(政務官員)主導的特區政府仍囿於自由放任的經濟教條,加上對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錯誤認識,以及缺乏改革意識的官僚主義思想作祟所影響,從來無法客觀檢視放任無為的施政舉措,更加不敢重新定義政府的經濟角色和積極作用,既未能大舉制訂推動經濟轉型的產業政策,也未能秉承分配正義原則與普羅大眾共享發展成果;即使經過1997年金融風暴和2008年金融海嘯,就算香港經濟明顯惡化、資產泡沫日漸突顯、生活品質急速下降、資源衝突愈發緊張、市民怨氣不斷累積並且藉由政治問題持續爆發——這些精英卻仍無視危機,難怪市民漸漸訴諸極端。

香港表面經濟繁榮,但民生問題水深火熱。(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怎樣鍾意才是對香港好?

面對一個愈來愈無法彰顯公平正義的香港,一些政客利用香港與國家的信任鴻溝作為政治彈藥,不時基於政治利益而扭曲民怨的來源和性質,導致普羅大眾只懂把矛頭指向中央未能兌現普選承諾,從而繼續鞏固已有的猜忌、偏見和不信任,沉迷於意識形態的二元對立當中,導致香港出現「泛政治化」、「民粹主義」、「否決政治」,深深陷入當下不能自拔的「普選迷思」——

首先,人們將民主視為評判政治發展的唯一標尺,只注重政治參與的擴大,而忽視對政治秩序的保障、政治結構的優化、政治規則的確立、政治功能的發揮,以及政治文化的理性,變相嚴重縮小政治發展的內涵;其次,人們將普選視為評判民主的唯一標尺,而無視民主其實包括從代議政制到直接民主、從選舉民主到協商民主的多種形式和性質,反倒無限誇大普選功能,嚴重窄化對民主的定義;最後,人們將差額選舉、公民提名等選舉形式和程序視為評判普選的唯一標尺,形成極度簡化的「差額選舉+公民提名=普選=民主=政治發展」公式,不但無視香港本身面對的憲制約束和法律規範,而且未能從「阿拉伯之春」等所謂「民主化運動」汲取教訓。

所以,當大家偏執地以「民主選舉」作為香港政治發展的原則和思路,結果只是「捨本逐末」,因為它所強調和聚焦的,是作為「末」的「普選」,而非作為「本」的普選條件,不但難以帶來政治發展,反而成為政治衰敗的根源,最終釀成苦果——在經濟發展遇到瓶頸的社會中,選舉民主容易將經濟問題轉化為政治問題,繼而加劇「泛政治化」趨勢;在社會階層利益嚴重分化的情況下,民主選舉往往刺激利益衝突,並引發社會失序,繼而導致民粹主義興起;在缺乏有效國家認同的條件下,民主選舉通常容易觸發身份政治對抗,繼而帶來分離主義的隱憂;在缺乏充分政治信任的條件下,民主選舉往往引發非理性的政治行動,繼而導致「否決政治」盛行;在政治制度化處於水平較低的條件下,民主選舉往往衝擊現有政治體制,繼而驅使施政失效、誘發「港人治港」的失敗。

除了意識形態的認知屏障之外,對客觀條件的侷限認識,也是大家錯判形勢的關鍵。尤其是絕大多數揚言推動香港政制向前的泛民政客,全都忽略香港民主進程必須滿足兩點:一是必須以「一國」為前提,而不是獨立於國家或其制度之外的安排;二是必須具備政治信任,包括特區政府對治港代表的忠誠程度和治理能力的信任——對於前者,香港對「一國兩制」的理解明顯未如國家所願;至於後者,曾被中央委以重任的治港者們同樣令人失望,包括為「反修例」提供環境和土壤的特區政府、縱容暴力發生的泛民和無能為力的建制,以及抗拒社會改革的商界精英,全部責無旁貸。

當中央對「港人治港」失去信任,只能積極破除區隔和阻礙,致力重組治港權力的分配機制。這也正是中央先後出手制定《港區國安法》和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根本原因,既要防範香港政治亂象,更要提升特區治理效能。可惜,香港市民仍然不太容易接受甚至適應,而截至目前發生的種種變化也令大家悲觀不已,甚至認定香港正在極速沉淪禮崩樂壞。另一邊廂,特區政府也不見得已經痛定思痛,所以遲遲未能秉承「分配」和「產業」兩大主軸全面推進社會改革,似是「躺平」等待中央親手收拾「爛攤子」;與此同時,政治極左勢力似乎有抬頭之勢,不時「唯恐天下不亂」般煽風點火、喊打喊殺、亂扣帽子,無疑加劇大家對變化的不適和前途的徬徨。

不過,反過來問,當一些人的所作所為顛覆了中央對香港的習慣認知、把香港變成了對方不再鍾意的香港,我們又有理由認為中央仍會袖手旁觀?既然變化已然發生,認知也有需要調整,如果「我哋真係好撚鍾意香港」,着實不得不冷靜下來,好好想想應該如何鍾意香港,才是對她的最好回饋,而不會造成傷害。

撰文:香港01首席記者黃雲娜

上文刊登於第271期《香港01》周報(2021年6月28日)《在國安法周年反思香港亂與治——誰會鍾意這樣的香港?》。如欲閱讀更多深度報道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

271期《香港01》周報精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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