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選舉?美國與民主的距離

撰文:陳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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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立法會三讀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香港選舉制度迎來大變。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隨即在官方網站發表聲明,指摘中國政府持續打壓香港民主制度,剝奪港人政治權利,剛訂立的新措施嚴重妨礙港人有效政治參與。當中的意思清晰不過—選舉與民主息息相關,減低大眾的選舉參與度就是破壞民主了。但可曾想過,民主和選舉其實毫無關係?

香港中文大學榮休教授王紹光著有《袪魅與超越:反思民主、自由、平等、公民社會》(2010),內裏關於民主的觀點更早見於他的前著《民主四講》(2008)。王紹光強烈主張實行真正民主,兩書反覆講述一個故事:民主和選舉無關。兩者不單無關,選舉甚至是反民主的。

民主產生於二千五百年前的希臘雅典,及後被廢棄,經歷二千三百年的空白,期間沒國家提倡民主方法。至十九世紀,社會主流仍然排斥民主體制,民主興起是很晚近的事情。何以民主在二十世紀會被廣泛接受?王紹光的答案是:因為現代民主根本就是假貨。

至十九世紀,社會主流仍然排斥民主體制,民主興起是很晚近的事情。何以民主在二十世紀會被廣泛接受?王紹光的答案是:因為現代民主根本就是假貨。(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反民主先聲至少可追溯至蘇格拉底,後繼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沒一個對民主懷有好感。民主的要旨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親自管理。知識份子反對民主,認為將權力交予未受教育的群眾做法不智。民主是暴民當政、流氓政治、無政府狀態的代詞。過去或出現過思想異動,但反民主的想法一直延續至十九世紀。

其時資產階級對民主仍然十分抗拒,唯恐民主崛起會危及私產。但一些敏銳的知識份子見群眾人多勢大,預料民主大潮終究難擋,為保權位,就對民主進行若干改造,直白點,就是對民主進行制約,將之變成有限民主,美其名曰「最小政府」。所謂「有限政府」,就是為「公權」劃界,強調私人領域不容政府侵犯。其時英國思想家穆勒(John Stuart Mill) 高揚自由主義,祭起憲政民主的大旗。

人人皆知,憲法用來約束政府行為,以保個人權利。但想深一層,也只有在民主時代才會格外強調憲法,也就是說,憲法的對象其實是「民選政府」,不論政府挾幾多民意,個人權利不容侵犯。最重要的個人權利是啥?就是私產權。哪些人擁有私產?就是資產階級。依此,憲法的主要受惠者其實是富人而非大眾。王紹光毫不諱言:憲政主義本質是反民主的。

上文節錄自第270期《香港01》周報(2021年6月21日)《民主就是選舉?美國與民主的距離》。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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