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累了】清潔工人高風險低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反覆襲港,如今已綿延長達一年。不堪其擾的港人與疫症展開了長期抗戰,站在抗疫前線的,不僅有醫生、學者、政府官員,更有成千上萬的清潔工人。然而,一年以來,清潔工人高風險、低保障的工作現狀並未得到有效改變,更接連有外判清潔工染疫,身陷困境。究其根源,則要歸咎於外判制度的弊端與港府缺乏承擔。
年逾六旬的蓮姐(化名)每日清晨5時半從秀茂坪出發,在7時前趕到位於紅磡的垃圾站報到,準備開工。她是食環署外判清潔工,負責打掃一條長約200米的馬路、行人休憩區及兩座天橋。入冬以來,蓮姐主要清掃路上堆積的落葉,落葉往往掃過又落,蓮姐要在一條不長的街道上推着垃圾車來來回回。
垃圾車上放着蓮姐的清潔工具:一個垃圾桶、三把不同大小的掃帚、兩大桶清水和一個小小的簸箕。看到不同的垃圾,蓮姐會選用不同的工具:落葉用大掃帚、煙頭或口罩用小掃帚。蓮姐手腳利落,到中午11時左右,已經將負責的區域打掃得乾乾淨淨。將工作成果拍照發給主管後,蓮姐把手推車推到一處天橋台階下,將工具存放在逼仄的空間裏,背起個人物品前往垃圾站午餐。垃圾站內,蓮姐和工友們打招呼,聚在一張小桌邊吃飯。有的工友買31元一份的盒飯作為午餐,蓮姐則習慣自己準備一個餸,放在保溫壺中,午餐只吃一半,剩下留作晚餐。
抗疫前線 防護不足
疫情以來,蓮姐的工作一如往常,似乎除了每天需要更換口罩外,生活並沒有發生太大變化。問及會否擔憂疫情為工作帶來風險,蓮姐笑道:「這時還有工開已經不錯了。」她說疫情以來人工有所增加,不過,她要支撐自己的獨居生活,同時還要接濟內地年近九十的母親,故此還是捉襟見肘。
蓮姐生活態度相當積極,但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對當下香港清潔工人所面臨的風險與困境卻不樂觀。她指出,自2月清潔工人職工會聯合樂施會等機構調查並發布《外判清潔工人在肺炎疫情下的工作處境問卷調查》後,特首林鄭月娥決定每月派70萬口罩予政府外判清潔工,令口罩問題有所緩解,現時每位外判清潔工每日至少能拿到三個口罩。但是,長時間在外工作、接觸大量人群、需清理高風險物品如口罩、紙巾等,加之清潔工人不乏長者,屬於易感染人群,其工作所承擔的風險遠非多兩個口罩就能降低。清潔工人需要更全面的防護裝備、更詳盡的工作指引,以及更具體的援助。
細究蓮姐的日常工作,不難發現清潔工人所面臨的風險:需清掃被棄置的口罩、紙巾,眼睛可能被污水濺到,清理垃圾桶時要接觸風險頗高的煙灰缸等,並且只能在垃圾站或室外用餐,工作時所穿制服必須穿回家清洗更換……這些都使得疫下清潔工人成為高危人群。實際上,疫情肆虐至今,已連續有外判清潔工人染疫。
梁芷茵指出,政府至今未曾考慮將新冠肺炎列為職業病,申請工傷賠償需證明自己是在工作中感染。可是,「除非他們在染疫的大廈工作,其他情況下很難證明染疫與工作有關,僱主可能藉此推諉。」梁芷茵解釋道。目前,大部份染疫的清潔工人只能申請病假。由於病假有一定期限,而治療新冠肺炎加上恢復期往往曠日持久,工人或因此被迫放無薪假。「對於他們來說,這無疑是雪上加霜。」梁芷茵憂慮地說。
據她觀察,疫情以來,外判商並無提供具體的工作指引與培訓,告知前線員工如何處理風險較高的垃圾。「我們現在會開會咯!以往每個月開一次會,現在每個月開兩三次,叫我們注意安全,多洗手、多消毒。」蓮姐說,但具體到如何處理棄置口罩和紙巾、如何清潔垃圾桶上的煙灰缸等防疫知識,公司並無明確指引。「以前怎麼做現在就怎麼做咯。」蓮姐所在的公司每日為員工提供三個口罩、每月提供一雙橡膠手套和一雙棉布手套,增加了消毒液的供應,並在垃圾站新添了一個消毒櫃,在牆上貼滿防疫宣傳。
「工人需要護目鏡和酒精消毒液,需要用餐的場所,需要儲物間使他們可以更換工作服,避免穿髒衣服回家,需要明確詳細的工作指引及培訓。」梁芷茵說:「疫情下,我們比以往更需要清潔工人,需要不同種類的清潔服務。如果不能首先保障他們的安全,防疫工作就遠談不上完善。」
政府乏承擔 制度是禍根
12月9日,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布公告《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呼籲外判承辦商員工進行檢測》,當中提供兩種免費檢測途徑,即於郵政局與醫管局指定門診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或於十個港鐵站的自動派發機自助領取樣本收集包。公告中亦聲明,將為夜更外判前線員工提供用膳場所,並提醒外判承辦商注意諸如為員工測量體溫、提供酒精搓手液、要求員工保持社交距離、保持良好個人衞生及使用適當的防護裝備等事項。記者就此聯絡多家外判公司有無嚴格執行食環署要求,然而,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政府不是不知道保障清潔工人的重要性,而是缺乏承擔,將責任推給外判商。」梁芷茵批評道。她認為,政府至今都以僱主心態處理外判服務:把服務承包給外判商,一切都由外判商自己搞掂,政府只負責給錢,更多次表示外判服務「成效為先」,實則是重結果輕過程,「整條街打掃得乾淨漂亮就OK。」
梁芷茵所言反映出政府在監管外判承辦商上的失職。以上述公告為例,食環署表示相關要求為「注意事項」,那又如何監督承辦商有無嚴格遵循?若有承辦商違反相關要求,會否有罰則?「當中的管理、規範要清楚地給外判商知道,政府亦需做好監管。在我們看來,這些一直以來都很缺乏。」梁芷茵說。
外判制度的弊端並非始於今日。過去,政府招標評分中,價格分與技術分的比例為七比三,導致外判商為獲標不斷壓縮成本、苛待員工。到去年4月,價格分下調至三到五成,才略為緩解這一問題。由此可見,政府將清潔服務外判,雖然可以將聘請人手、安排工作、監督檢查等一系列行政程序承包給一家公司,以提升行政效率,但由此衍生的勞工剝削、監督不足、社會不公、同工不同酬等連串問題,卻需由社會整體埋單,如今更要全港共同承受清潔工防護不足所帶來的抗疫風險,實在是本末倒置。
現在,政府實在亟需反思如何改革外判制度,保障外判員工權益;而在疫情持續、港人疲憊不堪的當下,全面對症下藥、保障清潔工人,則是夯實抗疫防線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