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動物】是體驗、是教育 還是干擾?

撰文:羅榮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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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鹿跑到公路,而是公路越過森林。」
不知何時,在野外環境裏,城市人是主,野生動物倒成了客。我們走進野外,與動物相遇,互動愈見頻繁。有的互動,是偶然的美麗相遇。曾在山上碰見赤麂,牠慌忙地跳進草叢裏大聲吠叫;也曾在白天與大搖大擺的豪豬對視。沿着山路走,野生動物會不經意地出現在眼前。各樣的驚喜,讓人期待下一次偶遇。

不知何時,在野外環境裏,城市人是主,野生動物倒成了客。(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有些互動,則是具目的性的。不少生態愛好者都會因為某些物種而特地走到牠們出沒的地點觀察和拍攝,但一般都會保持距離,很少主動接觸動物。可是,有些攝影愛好者卻為了拍得一張滿意的照片而擺設「生態場景」,更利用誘餌吸引雀鳥前來啄食,又或把石頭投進匿藏於草叢中的雀鳥,以便拍攝;也有攝友抓着交尾中的苧麻珍蝶擺放到喜好的攝影位置。這些干擾行為純粹為了滿足個人利益。不但改變動物的生活習性,更可能令牠們身處危機之中。如果野生獅子老虎可任由擺布,相信也會成為擺拍對象。這些人只是利用了動物們的弱小和覓食天性而剝奪了牠們自由生活的權利。

別的接觸不單干擾了動物,甚至造成傷害。這幾年來,捕捉野生壁虎、雀鳥、蝴蝶等屢見不鮮,設置陷阱捕捉淡水龜的事件也是時有發生,無疑大大損害自然生態。

在郊野觀察動物,可更正面地建立欣賞大自然和尊重生命的態度。圖為山林中的赤麂。(資料圖片)

有時候我們也會出於對動物的愛心而餵飼野豬和獮猴(當然也不排除出於玩樂的目的)。這些動物一旦嘗得「甜頭」,自是取易捨難,依賴人類的餵食,更甚者因而大量繁殖,造成惡性循環,致使牠們習慣向遊人討吃、搶食,甚至作出騷擾和攻擊行為。

雖然一般大眾反對隨便捕捉野生動物,但某些捕捉行為卻為大眾所接受。一些在管理部門許可下進行的科研項目,會在野外採集動物的活體或屍體以進一步研究其形態特徵,進行品種鑑辨、死因研究,以及搜集生物多樣性資料和協助制定保育策略等。

出於對動物的愛心而餵飼野豬和獮猴,有可能使這些動物一旦嘗得「甜頭」,自是依賴人類的餵食,致使牠們習慣向遊人討吃、搶食,甚至作出騷擾和攻擊行為。(資料圖片)

其次是採集動物用以製作標本。比如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設有昆蟲館和貝殼館,龍虎山環境教育中心也會展出昆蟲標本作公眾教育用途。早前有動物標本師引入外地的蝴蝶製作標本,卻引起了一些關注,當中不少是對其標本來源表示懷疑。誠然,標本本身可以作為一種推廣自然生態的教育工具;而標本的製作、保存及展示方式也是值得欣賞的工藝和創意。或許坊間的質疑對製作者來說過於嚴苛,畢竟這類標本製作是從自然環境中獲取動物來製作成品,在對製作者的背景和理念不甚了解的情況下,關注自然生態的人對此抱懷疑態度,可說是非常直觀的。既然成品有展示對象,甚至是可作為藝術品般作個人收藏,撇開標本的來源和商業性不談,要如何在展示標本的同時,清晰地傳遞正確的保育訊息和觀念,變得十分重要。公眾會否因此擅自在野外捕捉動物製作標本,依然是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即便是非牟利的博物館也不例外。

標本本身可作為一種推廣自然生態的教育工具;而標本的製作、保存及展示方式也是值得欣賞的工藝和創意。(資料圖片)

所謂「合理」的干擾、「可接受」的接觸只是相對性的,因有些行為各有利弊,接受程度也因人而異。早年有一名專業生態攝影師自稱從野外「帶」了一隻螳螂回家,他不諱言將之當作寵物飼養和個人研究。毫無疑問,這位攝影師對野生動物的特徵和習性有深入的認識,而他所拍攝的生態照片和撰寫的文章也能令更多人認識和關注本地的自然生態。即便他很會飼養螳螂,更會將螳螂的卵囊放回適當的野外環境,未必影響到該品種的野外存活率,但那是否便可以將捕捉野生動物的行為合理化?

(節錄)

上文節錄於第242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1月30日)《是體驗、是教育,還是干擾?》,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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