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光明的追求】假如回到沒有燈泡的日子 世界會怎樣?
據《聖經》指,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然而,現實並非如此,幸福更非必然。美國作家珍.布羅克斯(Jane Brox)所撰的《光明的追求》,正講述人類如何一步一腳印,終於享受穩定、方便、廉宜的光源。事實上,燈泡發明在人類史上尚算「新鮮」,距今僅為時百多年。常云「往日真美好」,亦有謂「返不了轉頭」,當大家難以想像沒有手機的日子,又豈易回到沒有燈泡的日子?
燭光與捕鯨的「黑歷史」
書中引述莎士比亞稱燭光煙霧為「燭油臭」,因為燈油多取自羊牛等動物,其中最大來源乃是鯨油,凡此種種都附帶動物騷味。事實上,環顧歷史,捕鯨實非日本專利,本書強調這已有數千年歷史,並鉅細無遺地花了一個章節共20多頁,告訴大家西方昔日捕鯨業之興盛。畢竟,鯨魚的油脂含量極高,鯨鬚、鯨骨還可製成各式各樣的商品,包括「惡名昭彰」的緊身衣(corset)。
紀錄片《海豚灣》批判日本人捕殺海豚,手法殘忍。其實,西方過去捕鯨的做法亦大同小異,同是圍逼鯨魚游入內灣以至擱淺,然後大屠殺。一條露脊鯨,可提煉多近3萬公升鯨油;最初人們見鯨便捕,到十八世紀開始瞄準露脊鯨,甚至稱之「right whale」,理由是牠們移動很慢,死後還會浮上來;很快,大量捕殺引致露脊鯨數量急降,十八世紀中葉,人們已轉移目標到抹香鯨,當時單計從美國港口出發的捕鯨船,便已超過700艘了。
可幸的是,後來電燈的出現,令鯨油需求下降;換言之,燈泡既為人類帶來光明,還很可能叫停了鯨魚的濫捕,以避免其絕種,也反映西方叫停捕鯨,未必完全出於保育考慮。
眾所周知,愛迪生在1879年發明燈泡。對比捕鯨製燈油的數千年歷史,燈泡的歷史只有短短的141年。在此之前,透過電力產生人造光,最早尚可追溯至1809年的電弧燈(voltaic arc),其原理跟上世紀九十年代流行的電弧水晶球一樣;稍早幾年,西方也一度短暫流行煤氣燈(thermolamp),不少城市和豪宅還鋪設了煤氣管道系統。然而,燈泡的出現,馬上把兩者打入冷宮,因為它是人類夢寐以求的使用最方便、最安全,光度最穩定、最適合,又不會很熱、很臭的「人工太陽」。
發明了不等於馬上普及,特斯拉(Nikola Tesla)的名字我們這輩耳熟能詳,包括知道他與愛迪生爆發過「電流戰爭」。愛迪生傾向以直流電(Direct Current)作為燈泡電源,擔心加大電壓的交流電(Alternating Current)有安全隱患,當時許多供電報、電話用的電線,都因疏於照顧和風雨打壞而從電線桿垂落,並造成多宗電死人事件。愛迪生為了證明交流電的致命性,還用大象等進行電擊實驗,並謂交流電最適合用於電椅行刑。
不過,受累直流電的小區發電模式覆蓋率低、方圓只達半里,直到1884年底愛迪生才建成18座中央供電站,及數百個企業,和家庭專用的獨立系統。時至今日,眾所周知,歷史選擇了突破傳輸距離因而更易普及的交流電,1893年愛迪生旗下通用電氣公司的一份重要供電合約被另一家交流電公司取代,正是「電流戰爭」決定勝負的關鍵一役。這時期,電力公司還被稱為「電燈公司」(包括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因為當時人們接通電力基本只為獲得光明。
1800年即燈泡發明前,點燈仍屬奢侈,美國人均每年點亮0.55萬燭光小時(candle hour),花費20美元;到1900年,同一成本,則可點亮28萬燭光小時了!別低估成本降低的影響力,因為電燈及其他電器的普及化,很大程度推動了一波平權革命……
李道
資深媒體人
《光明的追求》
副題:從獸脂、蠟燭、鯨油、煤氣到輸電網,點亮第一盞燈到人類輝煌文明的萬年演進史
Brilliant: The Evolution of Artificial Light
作者:珍.布羅克斯(Jane Brox)
譯者:田菡
出版:臉譜(台北)
出版日期:2020年5月
上文節錄自第236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0月19日)《《光明的追求》光明與幸福均非必然》,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