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3條的幾點迷思
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國內地逐漸放緩,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因應《逃犯條例》修例風波而引起的連鎖政治風暴,相信必令香港政治形勢成為兩會焦點之一。國務院港澳辦與香港中聯辦領導層變換、「兩辦」近日頻頻就香港議題發炮、建制派在「吹雞」下紛紛歸隊恢復活躍,甚至有傳媒傳言特首林鄭月娥於 4月底北上深圳與南下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會面。很明顯,中央打算在香港進行一場「帝國反擊戰」,對他們眼中的外國勢力及反政府聲音進行領導人認為理所當然的整頓。
撰文:石中堅
中美貿易戰再度升溫下,腹背受敵的中央並沒可能容忍「後院」起火,更不會在大敵當前之時在香港問題上讓步。如果此時因為美國的制裁恐嚇,便對泛民或反對派軟化,這豈不會是助長他人志氣、滅自己的威風?再加上自去年6月至今,反修例運動中的中堅份子不斷嘗試聯絡外國,將「外國勢力」引入香港局面,更是加重了中央鷹派對香港形勢崩壞的判斷。對於在過去一年舉步不定的本地建制派,將香港現實政治矛盾刻劃成外來份子對「國家安全」的挑戰,更是為了一洗其多月累積的頹勢,借力打力。
泛民方面,選舉工作固然令激進派與溫和派繼續兩排並行地持續走去愈加極端的論述—激進派為了營造「亡市」氣氛,在網上線下皆繼續發揮強而有力的輿論機器,借助建制一次又一次的失誤出錯來推高選民登記率及投票率;傳統泛民在本土派追擊下,也只有無奈地與溫和政治「割席」,全身全意投身去打一場大有可能爆冷勝出的「35+選戰」。
中央面對這些在他們眼中屬挑釁的動作,自然沒有理由會妥協,更沒有理由去獎勵此時此刻「缺乏忠誠度」的所謂「中間派」。更甚的是,在泛民所推舉的「奪權」路線下,中央看似唯一能夠做出的選擇,便是就國家安全立法。
毫無疑問,在本港政治氣候如此敏感的當下,任何一個牽扯到個人對國家的責任、關係到平衡國家安全和個人權益的法案,必然引起爭論。然而,從中央政府的角度考慮,當它認為特區政府缺乏魄力、立法會持續陷入「拉布戰」的泥沼,面對國際關係形勢日趨惡化和「港獨」勢力的出現,唯一的選擇便是通過發揮自己的憲法權力,以保障國家整體利益。
種種迹象皆顯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於今年或明年前,幾乎是一個事在必行的政治現實。近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以「會損害美國在香港的利益」為由公開表態反對23條立法,更加為中央及建制派打了一支「強心針」。
23條的立法過程必然會引起極大的社會爭議,在本已不穩定的政治局勢中,中央應當全面考慮23條立法的相關問題,以及能否藉此事上靈活單行的處理手法作為一個契機,讓香港覓得管治制度改革之出路。
23條的恩怨情仇
回顧2002至2003年間特區政府推動23條的立法程序。初期的公眾諮詢、各大學舉辦的研討會的爭辯及後來的「7.1」50萬人遊行示威,均反映了相當一部份香港市民對於23立法的不信任和反感。最終,面對龐大的公眾輿論壓力,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引咎辭職,而相關的法案亦在2003年9月被撤回。
當時,批評人士的主流意見認為,如按23條訂立「顛覆國家」、「分裂國家」等「定義不清」的罪行,會嚴重損害香港人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自由和政治權益。隨後也有人認為現行的法律條文,如《刑事罪行條例》、《社團條例》及《官方機密條例》已經足以覆蓋相關罪行,政府也就毋須「多此一舉」。加上當年香港媒體大肆宣傳內地維權人士被打壓的新聞信息,變相加深了反對人士對23條的憂慮。從此,23條成為了一個政治上的燙手山芋,歷屆政府也將香港這一憲制責任擱置一旁。
自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民間和法律學界陸續有聲音提出人大可制訂適用於保障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並按照《基本法》第18條賦予的權力列入附件三,促使特區政府開始相關的立法程序(如《國歌法》)。部份人士指出,人大甚至可能先立法,再通過「公布」的方式令相關法律直接適用於香港,或者是以「釋法」方式變相「為香港立法」。
實際上,就23條立法本是《基本法》賦予特區政府的權力和責任,一個由特區政府主導的立法程序不僅能換取更大的立法空間,更能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作出考慮,當中帶有爭議性的議題應該在立法會作深入討論和調整。倘若因為特區政府的不作為和極端派的不妥協而逼迫中央出手,最終受損的只會是香港市民。
軟硬兼施,一國兩制的真正精髓
另一方面,如果中央認為23條的推行能夠完整而妥善地化解香港累積甚久的政治和社會矛盾,那誠然是對香港當下局勢的一大誤判。23條的具體法例或許可以限制某些社會現象,如上述社會運動領袖拉攏外國議會或要求外國制裁香港等,但面對這些現象折射出的深層次管治問題,23條毫無排解疑難之用。反之,假如處理不當,23條立法很可能重蹈覆轍,釀成另一場更龐大、甚至更暴力的政治風暴。有鑑於此,中央和香港市民應轉變思維,將23條立法視為一次修復社會嚴重信任撕裂及促進香港政制制度改革的機會。
自回歸以來,香港面對的核心政治矛盾之一便是中央及特區政府和民主派的關係。長期以來,中央、特區政府及建制派多多少少都對民主派持有一種「被外國洗腦和利用」的刻板印象。上年的反修例風波更被視為一次因特區政府操作失誤而導致民主派、激進攬炒派和外國政府的「大合唱」。
在政策制訂層面,政府因為不願意被視為和民主派有任何瓜葛而將相關人士排除在外,而政府內部則愈趨形成人們口中意見單一化的「建制俱樂部」。當這種長年的懷疑和不信任上升到制度層面,則延伸至中央和建制派對普選的憂慮和保留。這種無法吸納各方意見的政治風氣對香港的長遠發展無疑是不利的。但從另一方面考慮,中央和建制派對國家領土完整等議題的擔憂也與23條遲遲未能立法有直接關係。因此,如果23條的立法能釋除中央、特區政府和建制派的部份疑慮,那應該藉立法的同時針對香港的政制和管治制度作出改革。
既然23條被許多港人視為高壓的「硬手段」,政府一方應該考慮通過相應懷柔的「軟手段」緩解民怨。大多數香港人一直希望爭取的普選則是一最佳的方法—既能令香港人對政制抱有希望,又能解除當下因政府問責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深層次政治衝突。由此觀之,我們認為23條立法乃一個應由香港特區自己承擔的憲制責任;但23條的立法不能與整體政制改革(尤其是普選)脫鈎,兩者必須同時進行。
作者簡介:
石中堅
一群對香港未來抱有希望的90後
相信香港必須自身從根本上改善管治
才能在環球政治中及中國崛起下
維持其獨一無二的地位,讓「一國兩制」能夠重回正軌
上文刊登於第214期《香港01》周報(2020年5月18日)《有關23條的幾點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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