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空間.四】貴租壓迫下一遷再遷 劇團:只求有個合法場地
租金、執法等問題困擾着工廈藝術家,一些受資助的中小型表演團體亦不能倖免,近半資助用在租金上,還不時面對政府部門突襲,一遷再遷,甚至不獲續租,情況惡劣。愛麗絲劇場實驗室今年9月搬到位於觀塘的ADC藝術空間(柏秀中心),這裏由藝發局管理,是活化工廈,業主已申請改變土地用途,藝團可合法使用。2,000呎的單位,空間一分為二,大的用作排練場,周邊則擺放了幾張辦公枱,牆上貼着過去的演出照,旁邊有梳化,還有白板,上面列着「後戲劇劇場」的幾個特點,大概與明年1月公演《平庸的邪惡》有關。直行右轉是一個小房間,裏面是工作空間,靠牆處放置多個書架,每一個都被塞得滿滿的,有中外劇場理論、有文史哲書籍,也有不少是藝術總監陳恆輝的私藏。此為藝術空間系列文章之四。
市場策劃主任張馨芳正在準備跨媒介文創計劃「#InWonderland」的資料,告訴記者邀請了劇場導演林奕華與陳恆煇談歐美導演伊沃.凡.霍夫(Ivo van Hove)的劇場美學。此前,劇團已舉辦過寺山修司的講座,據說陳恆輝極為喜歡這位日本導演,曾到訪過位於日本青森縣的寺山修司紀念館,又收集許多相關論著及產品,他不諱言,寺山修司對他影響甚深。
愛麗絲劇場實驗室由陳恆輝與陳瑞如於2003年成立,致力於劇場教育及富實驗性的創作,兩人一直以home office形式工作,2009年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後,才搬入新蒲崗的工廈。新蒲崗向來是表演團體的聚居地,去年在水煮魚文化牽頭下,首次舉辦「新蒲崗地文藝遊祭」,多個藝團積極響應。與此同時,該區面臨沙中線衝擊,帶來了酒店、商廈、人潮及升得匪夷所思的租金,工廈人叫苦連天。
愛麗絲曾在新蒲崗五芳街及彩虹道待過,陳瑞如拿出這些年的租金記錄。2009年,五芳街2,000呎單位月租11,000元;2012年,他們搬到彩虹道的3,000呎單位,月租20,000元;2016年,業主加至31,000元。「如今回望,11,000元真的很抵。」陳恆輝苦笑道。
沒有藝術空間的話,我們什麼都做不到,難以聚集一班人做創作,搞一個團都是想有創作。
業主問地產要市價 九年加租近兩倍
未有工作室前,他們主力跑中小學教戲劇,偶爾申請到資助搞演出,會在茶餐廳開會,到運動場、大廈會所、私人排練場排戲。到處漂流的日子不利劇團發展,因此他們得到藝發局的一年資助後,便決定租地方建排練場,當時還被人問,為何要將得來不易的資助都用在排練場上。陳瑞如解釋:「沒有藝術空間的話,我們什麼都做不到,難以聚集一班人做創作,搞一個團都是想有創作。他(陳恆輝)又喜歡看書,你不能沒地方放書、放影碟,不只是我們,作為演員,也需要讀參考資料。我覺得排練場很重要,所以無論如何都要有。」
當時新蒲崗已有不少藝團聚集,愛麗絲對面是舞蹈團,斜對面是噴畫工作室,附近有劇團、瑜伽教室,回去排練像回到學校讀書一樣,總會碰上熟人。他們花錢裝修,以為可以長租,沒想到對面的舞蹈團不堪租金壓力遷走了,單位隨之被改建成迷你倉,空間切割得更小,放得下貨物卻容不下人。有感氛圍變化太大,加上天花板不時滲水,樓上白天印刷機響個不停,晚上輪到Band友扯着喉嚨嚷叫,不堪受擾下,他們決定搬到彩虹道的工廈裏。
這次單位有3,000呎,他們間了辦公室、陳列室、兩個排練室。前後待了六年,前四年租金穩定,有空間製作新節目,至2016年,業主突索價31,000元,說是問了地產代理「市價」,兩人無奈接受,但租約更新不久,大廈張貼告示指有人收購整幢大廈,即將迎來新業主。陳恆輝說:「我們想與新業主傾續租,但他虛耗了一輪,對面的排練室滿約走人,那時我們還未滿約,掙扎着要留還是要搬,打定輸數即管問吓。一日,有人上來睇我們的單位,業主之後回覆說只能續一年,而且要加租。」
像遊牧民族般流徙
陳瑞如思前想後,有點為難,一年租約意味着下年又加租,但找地方搬卻要重新裝修,花費不菲。她指,劇團需要樓底較高的空間,工廈單位未必100%合用,通常要拆假天花、鋪防火黑地板膠,如果是舞團,則要有吸震地板、扶手杆等。早期他們裝修簡單,加上師傅同情一班後生仔在工廈搞藝術,花了約六萬元便完成,搬至第二個單位後,空間大了,間隔多了,最終要30萬元埋單。
她形容,每一次搬遷都很痛苦,不計裝修,棄置舊物、請搬運公司都是錢,即使租期無縫接軌,有一個月必定要交雙倍租金,作為劇團的行政總監,她每次看到這筆數便覺不忿。愛麗絲目前是藝發局的三年資助藝團,2017至2018年獲批的資助額為95萬,年租金需37萬2千元,佔資助近四成。「加上燈油火蠟維修費,大概佔一半吧,資助大多用來交租而不是製作,我們大部分時間都要想如何營利。我們想拿資助來搞活動,而不是交租,我們也想問,可否有多些藝術空間讓藝團申請,我們當然要畀租金,但至少比外面平,起碼可合法地做,現在是不合法。」自發生迷你倉大火及Hidden Agenda事件後,工廈單位便不時遭人巡查,人心惶惶。「大家後來都不敢開名,只說是新蒲崗某場地,怕被人告密。」
這是香港大部分中小型劇團面對的情況,像「遊牧民族」般流徙,區內工廈人見證沙中線如何帶旺人流,設施愈建愈多,愈發不像一個工業區。「加租沒有預兆,也沒有盡頭,現在業主大過天,可以隨時中止租約,我們可以怎麼做?沒出路啊,最有可能是去一個更小、交通沒有那麼方便的地方。你慢慢建立一個社群,大家有凝聚力,但無法發展下去,這是最大的傷痛。」慶幸的是,在猶豫着去留時,他們申請到ADC藝術空間,順利過渡。
四年推28單位無法紓困
藝發局自2014年起,於黃竹坑創協坊(Genesis)推出第一個ADC藝術空間,總面積約一萬呎,劃分了17個面積由300至1,400呎不等的空間,供視藝工作者申請。去年,政府推行「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為物業業主和營運團體進行配對,以不多於市價三分之一的租金,撥出空間予年輕人工作或創業。計劃首輪釋出的樓面面積約有九萬呎,分佈於荃灣、黃竹坑、荔枝角、觀塘等工業區,物業多是活化工廈或商廈,藝發局是其中一個營辦團體,與不同的業主交涉後,今年再推出柏秀中心及泛亞中心兩個ADC藝術空間,前者有三個單位,供表演團體申請,每月呎租連管理費為11.3元;後者有八個單位,呎租連管理費7元,其中五個面積不足千呎,預留予視覺藝術家,另外三個面積近2,000呎,適合各類藝術團體,並提供裝修津貼。
有表演團體欣見藝發局陸續推出新的藝術空間,認為在地點、呎價上都頗吸引,然而,大部分藝團都有租約在身,而藝術空間的申請時間不足一個月,較難處理租約問題。此外,觀塘兩個藝術空間只有11個工作室,加上創協坊的17個,四年間藝發局只提供28個單位,相比工廈藝術工作者的龐大人數,實乃杯水車薪。藝發局回覆《香港01》指,局方一直有物色不同的單位,但由於每幢工廈狀態不一,有些靈活性不高,未必適合藝術家使用。除上述項目外,局方與大埔區議會合作,將已停辦的大埔官立中學校舍改建成以表演藝術為主的藝術中心,為本地藝術團體提供約20個主要為表演藝術而設的工作室,項目同時設有排練室、展覽場地及藝發局資源中心等設施,預計於2019年推出。另一個項目是改建前香港仔消防局舊址,提供展覽廳、資源中心及28間藝術工作室等,預計2022年完成。
與此同時,政府大力推動「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第二期計劃亦將推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形容業主有愛心,但單憑愛心可以多大程度解決空間不足的問題?
香港還有哪些藝術空間?裡面又有什麼故事?詳情請看:
【藝術空間.一】JCCAC開幕十年 給新人希望讓老鬼失望【藝術空間.二】工廈藝術家兩年造6000字 自創勁揪體記錄正體字【藝術空間.三】在葵涌工廈設工作室 藝術家:這裡的氛圍很好【藝術空間.五】發展不能仰賴愛心 文化政策欠深思熟慮【藝術空間.六】鬧市中的綠洲 富德樓有個實驗劇場
上文節錄自第142期《香港01》周報(2018年12月17日)《尋找藝術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