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未來】突破基因改造食物困局 溝通比科學理據更重要?
上周歐洲法院(ECJ)判定基因編輯(Gene-Edited)食物屬於基因改造生物(GMO),需要接受同等規管,引起一眾科學家的不滿。從過往的基因改造,到今日的基因編輯,仍未能得到全面認同,到底是甚麼問題?
上周歐洲法院(ECJ)判定基因編輯(Gene-Edited)食物屬於基因改造生物(GMO),需要接受同等規管。(前文:《【科技.未來】美國不規管 歐盟不放行:基因編輯食物是GMO》)
判決後,澳洲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CSIRO)的合成生物研究員華維薩斯(Kostas Vavitsas)在公共科學資料庫(PLOS)博客撰文,指今次不單純是科學上的爭議,更涉及社會層面。他批評農業公司和科學家經常把大眾對農業基因技術的憂慮,單純地視為不科學、製造恐慌,無助社會討論。
即使基改食物愈趨普遍,例如在美國超過九成的粟米和大豆都經基因改造,甚至世衞(WHO)也說上述食物對人體健康無影響,但要消費者完全信任,卻仍有一段距離。調查機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16年發現,39%美國成年人認為基因改造作物及加工食物比傳統方式較不健康。據從事宣傳及認證非基因改造食物的非牟利組織「非基因改造計劃」(Non-GMO Project)統計,美國非基因改造食物的銷售額由2010年的3.49億美元,大幅升至去年255億美元,可見大眾對基因改造食物仍有一定戒心。
事實上,科學家和業界亦希望扭轉這個局面。國際種子協會(International Seed Federation)曾為農業團體準備一份文件,講述農業科學家和業界該如何向公眾講述基因編輯技術。文件提議把基因編輯食物稱之為「植物育種方法」的一種,而非「技術或科技」,而且應着重提及成品的好處,而不是「應用技術的方式和方法」。
去年3月,陶氏杜邦負責育種大豆的員工艾特(Jessie Alt)與蔬菜種子公司HM.Clause分子遺傳學家賀夫特(Eric Hoeft)在美國佛州迪士尼樂園的Espot Center,向遊客進行名為「種子的魔法」的簡報,他們以「有趣」、「興奮」等字眼,形容自家後園的「工具」如何「發展」出更多樣的植物,沒有仔細提及基因編輯技術。艾特向《華爾街日報》憶述,有些遊客認為基因改造作物沒有問題,但也有些遊客不明白為什麼需要這些作物:「那些立場中間游離的比較容易溝通,也較容易改變他們的觀念。」
對此,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NCSU)基因工程與社會中心總監卡絲瑪教授(Jennifer Kuzma)說,雖然她理解業界極力避免被貼上基因改造的標籤,但把基因編輯技術稱為育種的說法「似乎有點不誠實」:「那是利用生物技術改良的作物,這類說法才較正確,就算消費者將來發現它們不只是一般育種那麼簡單時,也不容易『反咬』他們。」
另一方面,環保組織將會持續對基因編輯食物開戰。非牟利組織非基改計劃(Non-GMO Project)現時在美、加大約認證了五萬件產品,他們將不會為任何基因編輯動植物貼上「非基因改造計劃認證」標籤。計劃行政總監韋絲姬(Megan Westgate)說:「對人們說,基因編輯就如傳統育種是不誠實的,以我們組織的信念,必須作出反擊。」
基因編輯食物開始熾熱之時,卻被歐洲法院澆了盆冷水,多少重蹈了當日基改食物的覆轍。失望的科學家和支持者,最需要的或許是冷靜想想:為什麼他們秉持的科學真理,多年來都無法完全說服大眾?
上文節錄自第122期《香港01》周報(2018年7月30日)《歐洲法院不放行 基改食物發展再陷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