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營合作.一】如何教人信服——私營主導不會淪為二度剝削?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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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大辯論已經展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曾鈺成牽頭的智庫「香港願景計劃」,建議政府應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私人新界農地,並由主導者變成協調者或輔助者,這儼如鼓勵當局由「不作為」變本加厲至「更不作為」。源於資源分配不均所致的土地房屋難題,一直剝削社會大眾;綜觀「計劃」那份似是而非的建議、梳理研究人員的背景、翻查公私合營的往績,都實在難以令人信服這套政商巨頭齊聲助威的土地供應「新模式」,不會淪為對公眾的「二度剝削」!

以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一直爭議不絕。(資料圖片 / 黃永俊攝)

《土地供應:公私營合作新模式》報告認為,土地問題源於大量具發展潛力的私人土地,因業權分散、法規限制、審批耗時等未能被充分利用,故提倡全面土地調整計劃,由私人主導發展,政府則提供基建設施,拆牆鬆綁,以釋放土地供應。社會普遍把土地問題與房屋問題掛鈎,一些經濟學家,如香港大學金融學院經濟學講座教授王于漸,也傾向把問題歸咎於房屋需求不斷飆升,主張大幅增加供應。

然而,這真的只是供應與需求的問題嗎?

早在130多年前的德國,也曾因住屋問題掀起一番論戰。當時德國躬逢其盛,發展了大工業,提升了GDP(本地生產總值),增加了社會財富,但工人卻飽受房屋短缺之苦。德國哲學家、馬克思主義創始人之一的恩格斯,發表《論住宅問題》,指出住宅短缺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的必然現象,因為資本家會以房產搾取工人的最高租金。他主張從根本改革社會體制,讓政府改變土地私有產權制度,方可消除住宅問題;但他也補充,顛覆社會體制需時,若能合理使用房屋,為社會成員提供適切住所,也可紓緩住宅不足的表象。

換言之,土地問題是分配公義的問題。

曾鈺成牽頭的智庫建議,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界農地,被質疑為地產商鋪路。(香港願景計劃網站)

「分配公義」是社會公義的主要面向,廣義上包括工薪收入的第一次分配,以及政府透過財稅轉移的第二次分配。香港批判地理學會成員、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鄧永成及其學生葉鈞頌,去年合撰《不願面對的土地真相:從體制的二度剝削說起》及《以土地政策包裝二度剝削——公私營合作的盤算》,正正提出香港土地分配的不公義,源於迴旋式的剝削過程。

文章指出,香港政府自1980年代以來,將賣地和補地價等龐大資本收入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惟入息稅及薪俸稅等一般收入的二次分配效應微弱,即公共財政中的主要收入並非再分配至社會福利或公共房屋等惠民用途,而是用於平整土地和基礎建設以生產「熟地」供私人牟利,對社會造成「首度剝削」。

同時,公眾參與社區建設,進一步提升土地使用價值,但資本雄厚的發展商只要通過土地拍賣,就可把有關土地私有化並興建房屋,再以高昂價格出售單位,這對社會造成「二度剝削」。其後,政府將賣地收入再度投放於生產「熟地」,令剝削過程重複發生,發展商可以循環坐享其成,累積資本,小市民卻得不到合理回報,苦不堪言。

有評論指,公私合營對社會大眾造成二度剝削。(資料圖片)

必須指出的是,並非所有的公私營合作方案都必然會剝削小市民;但在土地資源分配如此不公義的情況下,由立法會前主席兼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曾鈺成擔任召集人的「香港願景計劃」,提出的這套公私營合作模式,卻是從制度上和結構上合理化了對香港人的無限剝削,實在令人咋舌,主要有以下四大質疑。

質疑一政府由主導者變輔導者

土地資源之所以出現迴旋式的剝削,源於政府的「有意傾斜」和「無意干預」。

「長期以來,推動香港經濟發展的主角是企業;而是否有利可圖,乃決定投資的主要因素。」香港教育大學香港研究講座教授呂大樂早前所撰《從政府角色說到大變動》一文,提到香港政府一直以來主要從事基礎建設、制度建設,以及打造有利的營商環境,「它不善於直接干預、挑選『贏家』,也不傾向以計劃來帶動發展」,同時在市場環境裏,經濟行為是由企業家眼中的利益驅使,而非由政府政策來驅動。

這種被當局視之為「行之有效」的施政傳統,被包裝成延續自由市場的「積極不干預」,在很大程度上放任了企業的經濟行為,變相縱容它們剝削小市民。前特首梁振英曾經指出,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香港發展經濟時必須放棄過時的「無為而治」,改以「適度有為」;林鄭月娥上台後,更進取地提出政府應該「積極有為」,勿再蹉跎歲月。

正當外界期許當局有望打破既得利益格局、主動順應大勢把土地資源向市民傾斜、敢於利用政策激發市場新動力之際,「香港願景計劃」卻提出,政府應當重新釐定角色,不再擔當公私營合作的主導者,而是成為當中的協調者和輔導者,這儼如鼓勵當局由「不作為」變成「更不作為」。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也傾向支持公私合營發展土地。(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更諷刺的是,報告詳述各種公私營合作對政府的好處,例如減少政府公共開支、減低整體項目風險、省卻政府協商成本等等,似乎都在勸說政府袖手旁觀、坐享其成。另外,報告聲稱這是「由下而上」的方案,即由民間主導,讓私人企業協調整合土地建議,再交由政府審批,但眾所周知,所謂「民間」並非你我這等普羅大眾,而是坐擁逾千公頃農地的各大發展商,例如目前手握4,490萬平方呎的恒基地產、2,900萬平方呎的新鴻基地產、1,760萬平方呎的新世界發展,及1,300萬平方呎的長江實業,以及一眾虎視眈眈的新界鄉紳。

他們最在乎的是自己能賺多少,還是大家能住多大?在此情況下,林鄭月娥早前(5月3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重申「公私營合作不是向權貴跪低」的說法,不是更顯得蒼白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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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11期《香港01》周報(2018年5月13日)《如何教人信服——公私合營不淪為二度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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