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改革.施政報告2024|別辜負中央的「充分肯定」
短短兩個月,隨着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敦促香港「銳意改革」,行政長官李家超正式把「勇於改革」提上日程,並且破天荒以「齊改革同發展,惠民生建未來」作為《施政報告2024》的主題。有人期望特首大刀闊斧全面改革、破除利益固化藩籬,也有人認為香港改革必須按部就班、避免影響既得利益,而特首則頗為辯證地表示他會因地因時地制定「破瓶頸、補短板、除障礙」的改革舉措——希望他也能同樣辯證地理解夏主任所給予的「充分肯定」,帶領香港「又破又立」持續改革。
中央始終「充分肯定」
9月20日,夏寶龍在北京會見李家超一行,對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又形容管治團隊「以鮮明的改革理念、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一件事一件事地抓,有力推動特區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展現新氣象」。這無疑令李家超等人相當鼓舞——此前兩個月,夏寶龍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時首次敦促香港「銳意改革」、「通過改革實現更好發展」,作為「第一責任人」的特首自然面對最大壓力,有必要在《施政報告2024》提出改革藍圖——而夏寶龍一番講話,便被個別媒體演繹為「中央高度評價執政團隊」。
然而,夏寶龍的「充分肯定」並非新鮮事。自今年1月開始,他會見個別特區高官時,已經毫不吝惜地表達中央的全力支持;因此,香港更加應該明白中央的用心良苦——
1月10日,夏寶龍會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一行,對於港府推動香港走出疫情、全力拚經濟的進展和成效給予充分肯定。5月9日,夏寶龍會見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一行,形容港府推動創科發展「取得積極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同日會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一行,也表示港府為了旅遊業「作出積極努力,值得充分肯定」,並提醒要在變革中實現大提升。6月13日,夏寶龍會見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一行,對於律政司維護香港法治給予充分肯定。7月23日,夏寶龍會見陳茂波一行,儘管首次要求香港改革,但對於財經系統的努力和成效仍然給予充分肯定。
香港不應沾沾自喜
顯而易見,夏寶龍會見不同司局官員所說的「充分肯定」,實際所指向的主體對象都是「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因為他們需要為特區治理負起最主要的責任。而事實上,回歸之後,無論行政長官或特區政府表現如何,中央從來都是「充分肯定」的。
遠的不說,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於2013年就任國家主席後每年聽取特首述職時的公開講話為例,即使香港屢次因為深層次矛盾未有妥善破解而引發政治風波和社會動盪,最高領導人都沒有對特首或港府表達過任何苛責,而是堅定不移地「充分肯定」——
2014年12月27日,香港剛剛結束為期79天的「佔領中環行動」,習近平形容時任特首梁振英帶領港府「勤勉工作,依法有序推進政改,努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法治,保持香港大局穩定」,並且表示「中央對你和特區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2019年12月17日,修例風波觸發空前的警民衝突和管治危機,習近平對於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的評價仍然相當正面,甚至表示「對你在香港非常時期顯示出的勇氣和擔當,中央是充分肯定的」;2021年1月28日,港府防疫失當導致新冠疫情持續肆虐,但習近平仍然稱讚林鄭月娥沉着應對多重衝擊,最後表示「中央對你和特區政府履職盡責的表現是充分肯定的」。從相關語境來看,習近平對特首和港府的「充分肯定」,是中央對地方政府的基本態度。
改革才能不負重託
中央之所以「充分肯定」,自然有其政治邏輯和政治倫理。第一,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政府管理架構當中,我國實行「首長負責制」,即中央授權地方首長全權管理地方日常事務,所以地方首長就是中央在地方的最高代表,必然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而中央對於地方首長的「充分肯定」,則有助地方首長鞏固管治權威、提振團隊士氣、增強人民信心,對於經歷重大管治衝擊、社會怨氣不斷、亟待從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的特區政府尤甚。第二,歷史造成陸港認知差異,中央在探索實踐「一國兩制」過程中形成一種「自我克制」,對於被賦予「高度自治權」的香港特區和擁有着「雙首長職能」的行政長官,更加願意給予更大程度的信任和包容。第三,中央向來重視「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但通常鮮少公開批評個別官員表現不濟,而是概括而論某種劣質歪風、要求各級幹部自我革命、遵從問責條例從嚴治黨;但對於並非由中共直接管轄的港澳特區,至今仍未形成一套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適應的問責規範,需要有關當局繼續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制度,並且完善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機制,令特區治理有責可問。
夏寶龍作為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自然要與最高領導人保持一致,所以一再重申中央的「充分肯定」。關鍵是,除了備受鼓舞之外,特區政府應該如何切實回應中央?有別於陳茂波回港後對「香港要改革」的避而不談,李家超近月相當明確地發起了「香港要改革」的號召——先是表明必須「守正創新,勇於改革」,後再簡述頗具辯證思維的改革理念:第一,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從而判斷甚麼改革要由零開始,甚麼改革要破瓶頸、補短板、除障礙,甚麼改革要固本培元,甚麼改革要鞏固提升;第二,注意系統觀念,把握好當前和長遠、全局和局部、宏觀和微觀的關係;第三,不會為改而改,不會破壞原本成功的基本元素。
李家超將在《施政報告2024》具體交代如何改革,而這也是特區治理能否真正出現拐點的關鍵。不難看出,李家超花了功夫研究習近平的改革方法論,也正在積極學習掌握唯物辯證法;因此,希望他也能同樣辯證地理解夏寶龍所給予的「充分肯定」。畢竟,中央對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充分肯定」,絕不止於某時某刻的「工作評價」,而是時時刻刻的「治理要求」。所以,與其說夏寶龍講話是「中央高度評價執政團隊」,更加不能忽視的是「中央對執政團隊提出高度治理期望」,而確立自身權責,將會有助行政長官更好地領導特區政府全面推動治理改革、提高治理水平、發展經濟民生,才能不負中央重託。
「又破又立」重建威信
所謂「改革」,即是透過革新制度、重整利益結構;李家超應該頗為熟悉,習近平經常強調改革進程當中必須正確把握「立」與「破」這對辯證關係——既要敢於「破」,更要善於「立」,並要堅持「破立並舉、先立後破」、慎防「未立先破、只破不立」。以擾攘多時的計程車與網約車之爭為例,運輸及物流局決定用多一年時間研究市場供求再處理網約車規管問題,期間推出「的士車隊制度」和「司機記分制度」。我們相信當局具備「又立又破」的美好意願,但如此政策恐怕「未破未立」,因為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最大問題在於市場封閉導致質素未能追上時代發展和滿足公眾需求,而本質源於涉及天價利益的傳統的士牌照制度從來未被撼動,即歷屆政府既沒有建立全新分配制度(立)以破除利益固化藩籬(破),也沒有透過重新調整利益關係(破)以塑造全新出行服務生態(立)——如果運流局始終不願意觸及的士牌主利益,又談何提供更能符合公眾利益的交通服務?
歸根究底,香港改革的關鍵,還是需要好好理解「立」與「破」,才能更好地貫徹中央要求的「穩」與「進」、特首堅持的「守」與「創」、市民期待的「呼」與「應」。改革進程的重中之重,就是透徹認識香港問題本質,從而明確掌握最需要「立」什麼和「破」什麼,以及需要透過怎樣的「破」去促成「立」,又需要「立」些什麼去實現「破」。而判斷箇中「需要」的標準,必然是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習近平早在2022年的七一講話和中共《二十大報告》要求香港做到兩個「破」——「破除利益固化藩籬」和「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正是香港全面改革的核心。作為倡議型媒體,《香港01》提出以「重奪土地供應主導權力」和「完善行政主導治理體系」,作為有效應對兩個「破」的兩個「立」——而主動報請中央制定《行政長官法》,將《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例所列舉的行政長官的權力和職責進行具體化、制度化、規範化,增強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履行治理重責的可識別性、可操作性、可認受性,則是香港真正啟動治理改革的第一步,方可為「破除利益固化藩籬」和「破解深層結構矛盾」提供無可推搪的政治倫理、法理依據和制度建設,重建「港人治港」的治理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