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A】Mounted Crucifix的TKO判決爭議
在UFC的比賽中,總有一些判決存在爭議,例如出現奇怪的分數判定、過早或過遲停止比賽等情況,每次都會引起很多討論。有一個情況雖不常出現,但還是爭論不斷,那就是當拳手被mounted crucifix後動彈不得,上方用威力一般的拳打擊下方,因為下方動彈不得又不斷受到攻擊,因此拳證終止了比賽。
究竟這樣終止比賽,是否合理呢?
什麼是mounted crucifix
終止比賽是否合理
在此,先舉出雙方的理由。
認為終止比賽合理的人認為,下方選手在不能還手的情況下,不斷受到打擊,已屬於不能防衛自己的情況,要下方選手在不能動彈的情況下繼續受到打擊並不合理,所以終止比賽是對的。
認為終止比賽不合理的人認為,上方選手在那個姿勢下,出的拳擊並不是那麼「有力」。如果那些拳會令下方選手出現暈眩、失神的情況,那終止比賽是必然合理的。但事實上,很多在crucifix上位選手出的拳都沒有這個效果,在此情況下終止比實並不合理。
難以平息爭議
在此問題上,武備志團隊雖然傾向認為終止比賽合理,但細節上也沒有一致的意見。首先,那種有明顯效果的上位crucifix攻擊,是沒有任何爭議的,例如Jon Jones對上Vladimir Matyushenko時,那些又快又密又強力的肘擊,絕對是應該終結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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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像Roy Nelson對戰Kimbo Slice 時那種未有完全發力的拳呢?
武備志團隊會傾向認為終止合理,是因為我們認為拳手的安全是最為優先的考慮。
那種沒有完全發力的拳,威力不如GnP,也必定沒有直拳、勾拳的傷害程度,但是這些完全沒有防禦的拳對拳手造成的傷害,尤其是非即時的傷害(例如腦震盪),也是不少的。在此情況終結比賽,可能就免除了下方拳手在沒有防禦能力下,繼續承受幾十、甚至上百的短拳,這對選手長遠健康來說是正確的判斷。
另外,下方拳手應該自己避免被monted crucifix,而非抗議這位置的優勢。被對手mounted crucifix後沒有防禦能力而挨打,本來就不算是intelligently defence自己,那拳手就要自己留意,不讓自己落入「如斯田地」。
就如同有選手被Mount後,對方拳如雨下,自己則只用雙手蓋著頭防禦,而沒有其他逃走/反擊的動作,最後就算真的把八成攻擊都擋在手臂上 ,拳證都一樣會終止比賽。因為用雙手蓋著頭挨打,本來就不是intelligently defence himself/herself。
唯一有爭議的是,是否需要去量化這一情況?是否需要去計算「沒回應的攻擊」的數量?或是按受到「沒回應的攻擊」的時間長度作判斷?還是依舊按拳證的個人判斷更好呢?
不知道讀者的看法又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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