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培生VS林作】擂台隻揪不如想像容易 錢以外要考慮這些問題

撰文:司馬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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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早前因一句「抄我100萬?」激嬲百億富三代鍾培生,鍾培生因此下戰書要求與林作在擂台上隻揪,事件愈演愈烈成為網民熱話,經過雙方隔空「交戰」後,林作終於在Facebook宣布接受挑戰。但是,在香港公開約戰擂台隻揪是否如想像中簡單?

資深拳賽策劃人林先生表示,在香港舉辦職業拳賽最常舉辦賽事場地為修頓場館、伊利沙伯體育館(伊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九展)和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等大型展覽館。在伊館舉辦比賽,必定要獲該比賽運動所屬香港總會背書認可才可舉行,而九展和會展等舉辦擂台賽,一般會申請臨時娛樂牌照,但在申請牌照時,相關政府部門亦會要求遞交多個文件如場地圖積、保險安排、醫療援助安排等等,場館也會詢問比賽有何專業人士監賽等等。

在香港私鬥是犯法,至於不公開而以磨練技術為目標的館內賽,一般沒上述公開賽要求嚴謹。但當館內賽場地涉及改變本來用地用途、或活動某時段人數超過200人時,縱使不對外公開但亦有機會需要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而且臨場有沒有專業人士判定參加者是否合適作賽,都是極重要風險考慮因素。

▍拳賽主辦方負最終責任

至於雙方簽生死狀作賽,有事是否「不用上身」?林先生表示香港並無賦予「生死狀」合法效力,雖然一般比賽會簽免責條款,但並不等於有任何問題都不用上身。一旦有事故涉及任何人士追究,免責條款並不是擋箭牌,申訴方有權追究查核事故原因和誰人負有責任。而一旦涉及法律爭議,主辦單位是最終負全責單位,所以要攪清楚一個比賽的主辦方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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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有人因事約戰,約戰一方曾表示比賽獲某拳館答應於旗下拳賽舉行,並會簽「生死狀」,但消息被該拳館否認,後來邀約方突然拒絕作賽,讓這場比賽無疾而終。

所以,私下搞拳賽並不如想像簡單,當中亦有多方責任或風險要考慮,想打比賽還是循一般公開途徑,參加受專業資格認可的拳賽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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