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現代英國拳擊之父:John "Jack" Broughton

撰文:賴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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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擊運動是歷史悠久搏擊運動,如同許多搏擊運動一樣,它經過時間歷煉,不同人士加以改良,才由一開始的生死相搏,變成規則相對完善的競賽運動。我們現在見到拳擊是以拳手配帶拳套,有著較完善和健康的比賽規則,這都始於「現代英國拳擊之父」:John "Jack" Broughton (1704-1789)。

 

古代拳擊

據知,拳擊早於古希臘和羅馬時代就已是搏擊運動。在西元前7世紀的古代奧運中,拳擊運動就已經是比賽項目之一。在古希臘奧運中,拳擊比賽不設現在的擂台,而只是在平地上進行比賽。比賽限制亦較現代拳擊為少,例如比賽沒有回合限制,運動員不按體重分級、允許用拳頭和手掌打擊手身體任何部位,不戴拳套而改以用油浸軟了的牛皮條紮於手指和手臂上,而違反規則者會遭裁判以小枝鞭打。比賽時,只要雙方都不宣布棄權,比賽就一直繼續下去,直到「擊倒」對方或對方認輸為止。

公元四到五世紀,拳擊因太過殘忍而遭抵制。直到18世紀初,拳擊才在英國再流行起來,更影響至今。而當代奧運,在1904年於聖路易斯舉辦的第三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拳擊正式再納入為比賽項目。

 

於英國再次流行的原因:《布勞頓規則》(Broughton’s Rules)

James Figg(圖片擷取自Wikipedia)

拳擊在英國得以流行,James Figg (1695-1734)和John "Jack" Broughton 二人功勞所賜,讓拳擊在英國民間成為風潮。1719年,James Figg創立專門教授劍擊和拳擊的學校,培育拳擊手,及後James Figg本人亦成為英國史上第一位拳擊冠軍,直到退休時保持了十一年不敗記錄。

值得一提的是,James Figg 倡導的拳擊,相比於現在仍算是「生死格鬥」。拳手沒有防護拳套,比賽仍保留腳踢、抓頭髮和攻擊對方下體,同樣不設時限,直至一方認輸或擊倒為止。這種規則對運動員身心均構成嚴重傷害,雖然比賽設有獎金鼓勵貧苦人士賣命參賽,但對運動的普及推廣仍然是障礙重重。

於是,James Figg 的學生John "Jack" Broughton在繼承師傅的事業,根據這項搏擊運動特點及其個人出賽經驗,對拳擊運動作了很大的改量。在無意下打死了對手George Stevenson的後兩年,即1743年,為了使拳擊減少傷害事故,他制定出最早的一份拳擊規則,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職業拳擊運動比賽規則─《布勞頓規則》(Broughton’s Rules),讓賽事規範化之餘,亦讓拳手有規矩可循,從而培養尊重賽事規矩的體育精神。規則包括:

1. 場地及比賽規則
2. 不准打擊已倒地者
3. 不准打擊腰部以下任何部位
4. 訂明犯規動作
5. 倒地30秒內不起即算輸

這規則一直規範拳擊比賽發展,直到1838年,以《布勞頓規則》為基礎,倫敦業餘競技俱樂部再撰寫了《倫敦有獎拳擊比賽規則》(London Prize Ring Rules)(1853年再修訂,足踢、頭撞、牙咬等動作被禁),為拳擊比賽規則再作完善修訂。

John Douglas(圖片擷取自Wikipedia)

於1867,昆斯貝裡侯爵  John Sholto Douglas 將修訂後的《倫敦有獎拳擊比賽規則》整理,並以侯爵的名字命名,成為著名的《昆斯貝裡拳擊比賽規則》(Marquess of Queensberry rules)。

 

John "Jack" Broughton與拳套

除了以上規範化以外,為了進一步保護拳手,John "Jack" Broughton 又於1747年設計了初期的拳擊手套,以軟皮手套保護手部和臉部皮膚,但大多用來練習及展示式的比賽,要到1865年《昆斯貝裡拳擊比賽規則》才列明拳手出賽必須帶上拳套。

(視覺中國)

後來John "Jack" Broughton還在倫敦建造了一所大型競技場,作為專門教授拳擊和組織拳賽的中心,於是後人對其有「現代英國拳擊之父」讚譽。

值得一提的是,有論者指當年拳套的發明,是為了加快拳賽節奏,多於為了保護拳手。因為裸拳搏擊,拳手臉部很易被裸拳打得皮開肉綻,頭破血流。但與此同時,拳手的手部骨骼遠沒有頭部骨骼結實,用手骨打頭骨,出拳一方很容易手腕扭傷、甚至手骨骨折的風險。

所以一旦出拳者骨折,對手卻只是暫時倒地,出拳者也沒法繼續比賽,因此導至早年裸拳拳擊中,拳手出拳十分謹慎,而不會出盡全力發拳。而拳套的應用,使拳手在比賽時對手部受傷的顧慮大為減低,可以出全力打出重拳,並混合更多技術組合,讓比賽節奏更快更緊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