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思想】防具與兵器的相互發展關係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自相矛盾」的故事,當中矛跟盾各自代表了「攻」和「防」的兩種能力,兩者互相對抗,引出矛盾之爭。
其實在現實世界中,確實攻防具的演變與武術發展息息相關。防具因應兵器傷害而進化,兵器亦會因應防具變化而更進一步,包括發展出新式的兵器,改變兵器的使用方法等等。及至現代社會,不同的防具應用到各種搏擊運動中,間接影響到不同武術在搏擊時的技術表現。
本篇文章先集中在防具跟兵器演變及兵器使用方式的關係,至於防具對現代搏擊運動的討論,則留待另一篇文章再作討論。
1. 兵器演變
中國歷史中,甲冑的材質先後采用過石、骨、皮、青銅、鐵、竹、木、紙、布、棉等材質,在編織方式上,又有札甲、鱗甲、鎖子甲等。每當防具的性能有所提升,都對陣中兵器造成一定影響。
在夏商周時期,戈戟都為軍中主力兵器。戈曾為戰車戰的主要兵器,並作為護體短兵使用。戟甚至及至東漢末期都仍作為甲士騎兵的兵器,手戟甚至作為單兵兵器使用。可是這兩種兵器的性能隨著防具的進步,漸漸失去陣中位置。《後漢書.董卓傳》便記載:建安年間,呂布發動兵變要殺死董卓,李蕭先用戟刺他,「肅以戟刺之,卓衷甲不入,傷臂墯車」,然後「布應聲持矛刺卓,趣兵斬之」。可見對付身披重甲的敵人,矛比戟更為有效(亦跟使用者有關)。而槍矛因其優異的破甲性能,長期成為軍中主力兵器。
其實這意味著兵器類型的重要分嶺,因防具進步使普遍以砍劈為主的兵器失去傷敵的能力,令兵器轉為穿刺類型;當穿刺類型不足以應付,又或者製作成本過高,陣中兵器便由基本的穿刺類型轉為打擊類,由「擊穿盔甲」變成「打擊盔甲」傷敵。其中一個例子便是「槊」的出現,以及鞭、鐧、斧、錘的興起。
不只是東方,在西方亦有類似的兵器種類演變。羅馬帝國時期,軍團重裝步兵以西班牙短劍(Gladius)為主要兵器。及至東西羅馬時期,矛成為陣中主力。西羅馬帝國崩潰後,歐洲使用的是從日耳曼系統、塞爾特系統發展而來的武器,劍類以護手較短的單手劍為主,配合小型護盾使用。13世紀以前,鎧甲防具主要是採取裝有護墊的衣服配上鎖子甲,因此發展出一些以刺擊為主的刺劍,以突破防護性漸強的防具。
但14世紀以後卻是以金屬板製成的鎧甲最為普及。由於光靠鎧甲便能得到相當程度的防禦能力,所以使得當時的武器和武術都進行了一次重大轉變。首先盾牌失勢,因為鎧界已經足以防禦大多數攻擊。其次,為擊破鎧甲而開發雙手持用的武器,其他像釘頭錘、戰錘等打擊武器的使用亦越趨廣泛。
最後,火器開始普及後,破甲的重任便日漸落入攻擊距離遠、威力強大的火器手上,厚重的防具逐漸失去戰場上的價值,近身兵器亦漸漸變為砍劈類為主。(可見《冷兵器的最後探戈(上)》)
2. 兵器使用方式
防具的發展亦會影響到不同兵器的應用方法。
面對披甲的重裝步兵時,除了改以打擊類兵器應負外,在中世紀的歐洲亦發展出一些針對鎧甲的技術,針對鎧甲無法保護的地方作出打擊,例如半劍、殺擊(Mordhau)、摔跤、匕首等。
「半劍」是因應14世紀起鎧甲的發展而衍生的劍技,是一種右手握持劍柄、左手握持劍刃的戰鬥方法,握持劍刃不但可以降低劍刃的彈性,有助擋下敵人攻擊,更可以用劍尖攻擊準確地攻擊鎧甲接縫,而除了刺擊外,半劍更能夠勾住對方身體,又或者利用劍身作槓桿使用,甚至可以制住對方的武器,繼而使出摔技;另外,半劍對於未有穿着鎧甲的對手時,雖然攻擊的距離縮短,不過相對能在較近距離的近身戰發揮威力。Mordhau是長劍的使用技法之一,是將長劍顛倒、雙手握持劍刃部位,以劍柄及護手毆擊對方、或以護手勾絆對方為主要使用方法。
而在東方的戰場上,由於騎兵鎧甲的普及,鬆散的持矛步兵無法抵抗騎兵的衝擊,因此發展出結陣對抗的矛兵陣法。其中一個例子便是《舊唐書》八十七卷中記載,初唐名將蘇定方被西突厥圍困時,命令步卒「攢槊外向」,即步卒用長槍列成密集圓陣或方陣,抵抗外來突擊,最後成功突圍。
所以說在古代冷兵器時代,防具跟武術可謂是相生相厄的相互關係。即使及至現代,防具對於搏擊運動的表現,還是具有重要的影響,詳情請閱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