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兒子手機遊戲課金$7萬、家長入稟叫廠商「回水」法庭這樣判…
未成年課金|智能手機/平板在現今世代人手一部,除了成年用戶日常用到,這些智能裝置更被家長當成「電子奶咀」用以讓未成年子女乖乖地靜下來,但家長對這些裝置的監管措施常做得不足,時有聽聞有年幼子女擅自利用家長的手機為遊戲課金充值,日前在中國內地法庭就審結了一宗類似的案件。
11歲兒子課金 ¥6.4 萬人民幣、家長入稟求「回水」
事發在杭州,作為家長的黃女士在查閱帳單時,發現自己年僅 11 歲的兒子小凡偷偷以其身份證及手機帳號註冊了某遊戲帳戶,並在短短 1 個多月的時間內,頻繁透過黃女士的支付寶、銀行帳戶於遊戲內進行課金充值,最終充值達到 6.4 萬元人民幣(換算約$7.5萬港幣)。
黃女士其後憤而在杭州濱江法院對遊戲廠商發起訴訟,主要理據是小凡在遊戲內的大額消費與其年齡、智力不相符,而且由於小凡未滿 18 歲,在中國法律上被定性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課金充值行為既然沒有得到家長同意,就應該被視為無效,故向法院申請退還全部款項。
法院判決:雙方皆有責任
在過往類似的案例當中,這類型的課金爭議最終都未能成功追討款項,然而今次在內地法庭的判決中,就認為不論家長或遊戲廠商兩方面皆有責任。
在判決中,法官指出小凡擅自使用其母親的身份信息註冊游戲賬戶,多次登陸網路游戲並使用其母親的賬戶進行頻繁充值,黃女士作為小凡的監護人,未對自己孩子的學習、生活給予足夠的關注、教育和引導,且未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賬戶、密碼等信息,增加了游戲廠商對用戶行為進行識別、管理的難度。
而在遊戲廠商未能在用戶註冊與登陸時採取充分措施以保證註冊人、使用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與本人的一致性,對是次涉案損失亦存在一定的責任;故最後經法庭調解,遊戲廠商退還了涉事的部份款項。
家長學會 iOS 3 招、防止子女於未知情下課金
雖然今次的判決最終讓黃女士得以追討部份款項,但相關法規在香港並不一定適用,而香港亦未有類似遊戲實名制度以限制子女的遊戲時間以及在遊戲內的操作,這樣的「震撼帳單」很多時因為虛擬物品已被消費而令家長難以逃避付款責任。
但其實 Apple 方面在幾年前已著力加入不同的系統措施讓家長預先設定,從最基本的密碼,以至前年推出的「家人共享 Family Sharing」功能,至少有 3 個不同方法,全部都只需要簡單幾步就可防止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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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教學適用於子女使用 iPhone 的家長,如果你的子女是使用 Android 機的話,可以按此跳轉參考 Android 方面的家長監控設定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