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揭夾公仔機不良經營手法 台式無力鬆爪等保夾=設最低消費
消委會揭夾公仔機不良經營手法 台式無力鬆爪等保夾=設最低消費|夾公仔店開到成行成市,成為不少人消遣的方式,不過到底夾公仔機是靠運氣、技術還是機率?今日消委會報告用三個個案,揭示夾公仔機鋪的不良經營手法。
消委會接獲3宗有關夾公仔機投訴個案
近年有不少夾公仔機都會透過設定機爪或於機內布置障礙物,以增加出貨難度,但消委會認為其設定應要合理和清楚標示條款,避免因遊戲過於困難甚至不合理的設定,令消費者產生不良觀感。消委會接獲了3宗有關夾公仔機的投訴個案,投訴人投訴夾公仔機存在不良的營銷手法,即睇詳情。
個案 1. 台式無力鬆爪等保夾=設最低消費
個案1投訴人玩了4次$5一局的遊戲,但成功以機爪夾起心儀的公仔後,當公仔到達機器頂部時,機爪就會打開,公仔原地掉落。向職員查詢後才得知是該機的設定,機台設有「保夾」機制,即要消費一定金額,爪夾才會打開,把獎品直接送到出貨洞口。而投訴人認為該機的「彈夾」設定令消費者只能透過「保夾」機制出貨,但此設定向職員查詢才能得知,店內亦沒有任何資料令消費者得悉「保夾」機制的安排。投訴人認為商戶經營手法取巧不老實,有損消費者權益,於是向消委曾反映不滿。
該商戶回覆消委會指店內的機台為台式三爪機,機爪會在收回的途中鬆開,玩家要用技巧夾獎品,慢慢接近洞口以出貨。另外店內所有機台都有「保夾」機制,確保消費者可以獲得獎品,而投訴人當日遊玩的機台「保夾價」是$100,職員接獲投訴後即時全數退回$20以處理個案。
個案2.夾中「直中獎」紙條 卻換不到機內展品
現時的夾公仔機有另一種玩法,是以「積分換獎」和「直中獎」兩種模式,「積分換獎」夾到寫上分數的紙條可以得到相應積分換取不同獎品,夾得「直中獎」紙條則可以直接獲得獎品。個案2投訴人為了機內「直中獎」的獎品窩夫機,花了近$500 夾出一張「直中獎」編號 33 的紙條。但兌換獎品時,職員卻從隱蔽角落拿出一盒標示為「直中獎 33」的禮盒,盒內只得數個小飾物。投訴人拒絕接受獎品,並聯絡台主,台主提出以同樣於機內展示的朱古力噴泉機代替,但最後沒有取得共識。
投訴人認為機內的「直中獎」獎品沒有標註編號,機身外圍亦沒有展示獎品兌換的條款及細則,消費者有權選擇獎品。此外,即使投訴人夾得約150 張紙條,但合計只計作7點積分,而大部分獎品都需要10分以上才能兌換。投訴人認為台主的遊戲設定讓消費者極難獲取足夠積分換領普通獎品,另外機內展示不能提供的禮品(窩夫機)涉嫌誤導消費者,於是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後曾多次致函聯絡有關台主,但沒有任何回覆,無法進行調停,最終建議投訴人可尋求法律意見,以考慮是否作進一步追討。
個案3.兌幣機硬幣不足 退局不退錢變強迫消費
個案3的投訴人到機內兌幣機兌幣時,將$100紙幣放進機內,內因機內5元硬幣不足,未能成功兌換硬幣,投訴人聯絡商戶,但商戶只肯退回局數,讓投訴人可以遊玩機內的夾公仔機,但投訴人不接納,應為硬幣不足是商戶管理問題,因此被逼玩不感興趣的機台,變相強迫消費。
C 商戶向消委會解釋,因硬幣兌換涉及營運成本,例如銀行手續費,因此「回局」安排是為了防止硬幣兌幣機被人濫用,加上相關的條款及細則已明確標示於兌幣機上,因此重申不會退還現金予投訴人。消委會已建議投訴人可考慮透過其他民事途徑作進一步追討。
消委會:玩幸運台或犯法
除了以上個案外,消委會亦提醒,近年不少商戶都推出了講求運氣的「幸運台」,消費者靠運氣可以得到價值不菲的獎品例如遊戲機、手提電話,甚至是現金獎以吸引顧客。儘管警方對涉嫌利用夾公仔機的機爪以擲骰子的方式從事賭博活動的不法分子嚴加執法,但消費者要留意遊玩此類機台是有機會觸犯《賭博條例》,隨時會被視為參與賭博而負上刑責,消費者要加倍小心,以免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