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比較十款電子禮品卡|留意禮品卡有效期 購買/使用5大貼士

撰文:陳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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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比較十款電子禮品卡|只要有一部手機在手,連銀包都不用帶出門,而送禮也不一定要送實體,現時很多人都選擇電子禮品卡,收禮人可以自行去選購自己想要的物品。消委會最新檢視市面上 10 間本地零售商的電子禮品卡,發現在購買﹑使用方法﹑退貨安排等都有不少差異,入手前要小心留意電子禮品卡的細節。

消委會選取了市面上 10 間零售商發售的電子禮品卡,包括Cotton On﹑Lululemon﹑Zara﹑Casetify﹑Francfranc 等,主要分有「時裝及運動服飾」與「家居用品、玩具及配件」兩大組別。消委會強調,電子禮品卡較多時候可以多次使用,餘額可於購物後留待下次使用,比只能單次使用和固定面額的現金禮券靈活。

贈送電子禮品卡

消委會測試購買電子禮品卡後經電子途徑寄予收件人,發現有 7 間可以按照輸入的資料,系統自動將禮品卡寄到收件人的電郵地址,可是有三間都只是把禮品卡連同收據發送至買家的電子郵箱,要買家自行安排送禮。

另外,當中更只有 Lululemon 會在收件人查閱禮品卡時通知買家,以及向買家發出訊息交代收件人未查閱郵件,其他零售商都沒有通知買家有關內容,要自行向收件人了解是否已收妥電子禮品卡。

小心留意禮品卡有效期

消委會調查發現,以上電子禮品卡的有效期由最短約1年至無限期使用,有效期差距甚大。當中,Catalog 及 馬拉松 Marathon Sports 的電子禮品卡沒有寫上有效日期,容易出現消費糾紛。

消委會教路實用貼士

在贈送電子禮品卡之前,應先了解收禮人的偏好及需求,例如對科技不熟悉的長者,可能對電玩平台的禮品卡興趣不大。此外,許多電子禮品卡僅限本地使用,購買前應仔細閱讀使用條款,避免海外親友無法使用。

購買時應特別留意收件人的電郵地址是否正確,並保留購買收據以備查證。同時,若禮品卡有有效期限,應記錄並設置提醒,以免因過期而無法使用。持有多張同一商戶的禮品卡時,建議優先使用較早到期的卡片。

定期檢查禮品卡餘額及任何不尋常的交易,並避免將卡片條碼或截圖上傳網絡,以防被盜用。若有疑問,應主動聯絡商戶查詢,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