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超市取消「賞味期限」減浪費 跟有效限期有乜分別?
撰文:林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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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食物的好壞從來都好像沒有一個既定的標準,但食物包裝上的「賞味期限」和「有效期限」就仿似給食物冠以一個強制性死期。
英國連鎖超市Tesco,近月便決定停止在蔬果的包裝上加註賞味期限(best-before date),以減少食物浪費。
Tesco表示,有不少食物即使狀態良好,但仍然因賞味期限而被丟棄,蔬菜與水果更佔了很大的比例。他們希望,顧客能用食物的外觀、觸感等來衡量食物能被進食與否,而非單靠包裝上的賞味期限,而作出這次的決定。
現時香港的法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須列出「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或「此日期前最佳」日期的說明。Tesco和華潤於2015年在本港開設的「U購Select」超市,有約3成面積銷售Tesco產品,這次蔬果包裝上的改革,將不影響於香港出售的產品。
客人跟我們反應他們大多用外觀與氣味來判斷蔬果是否新鮮,而非賞味期限。
不過,對於「賞味期限」和「有效期限兩詞」,Tesco表示依然有不少顧客經常混淆。
按圖看清「賞味期限」和「有效期限」分別:
其實,即使不時過期食品,只要是外觀不好,或因運送過程中損傷了表面,或生長時不是正常模樣,都可能在運送到市場前,已被淘汰。近年便有不少組織提倡進食這些ugly food,即外貌欠佳但仍可進食的食物,減少浪費。
按圖看ugly food的例子:
不過,必須注意的是,「此日期前最佳」和「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均只適用於未開封的產品。食物一但開了封,有關保質期就不能作準。
資料來源: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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