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網上貼港執法司法人員資料 政府強烈譴責:涉勾結境外勢力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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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4日)發聲明強烈譴責逃犯許智峯公然要求外國對特區法官及司法人員、檢控官、執法人員和其他公務人員實施所謂「制裁」,並呼籲公眾對有關人員進行「起底」,行為不止可能妨礙司法公正,亦可能構成企圖干犯《香港國安法》29條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的進一步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或64(3C)條的「起底」罪行,公署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公署強調,許智峯行為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許智峯昨日(3日)在社交平台發文稱,他不妨公開更多有份處理其案件的警員、律政人員及法官名單,聲言:「好讓國際制裁名單上不會遺漏他們」,並呼籲認識他們的市民向他私下提供有關人士的進一步資料。

政府發言人表示,許智峯企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和進行「起底」,妄圖恫嚇有關人員,干預特區司法程序,阻撓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破壞特區法治,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指,許智峯的言行正正印證了《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中,有關考慮制定措施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或工作的人員及其家人免受「起底」或被騷擾的必要性,以讓有關人員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處理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發言人指出,許智峯涉嫌干犯多宗罪行,但他不止沒有意願就其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面對執法和司法程序,反而透過欺騙法庭以獲准離港,誠信徹底破產,在竄逃外地後更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人髮指。

發言人強調,許智峯正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警方懸紅通緝,指他勿妄想潛逃離港可以逃避刑責,政府必堅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追究到底,採取一切可行方法緝捕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任何資助許智峯繼續潛逃海外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亦需要面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