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謝展寰:不能等回收設施齊才實施 指定袋非子彈打不穿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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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4月實施的垃圾收費押後至8月實施,對於有批評指本港回收配套未到位。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指回收設施多寡及市民的回收習慣,是「雞和雞蛋」關係,不可能等回收設施完備,才實施垃圾收費。

他又再次回應指定膠袋的質量問題,指並非「子彈打不穿、大力扯唔爛」但屬好質量的垃圾袋。

謝展寰指指定垃圾袋質量好(廖雁雄攝)

謝展寰接受商台訪問時指,人的習慣改變,自然會帶動回收設施擴大,並令更多人參與回收。香港已經有基礎回收網絡,足夠去開展垃圾收費。

政府早年計劃興建合5間廚餘廠,目前只得小蠔灣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1期(O·PARK1)投入運作,謝展寰指1期目前每日處理約190噸廚餘,接近最大容量的200公噸;而沙嶺的O·PARK2因疫情等因素超支1.3億元,到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會如期在今年3至4月投入運作。他說,連同大埔污水廠和沙田污水廠的「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設施,總容量將增至600噸,相信能夠應付需求。 至於O·PARK3在元朗石崗的擬議選址,研究後不適合發展廚餘廠,謝展寰說,再覓地有困難,政府未來會善用新建污水廠,建立處理廚餘設施。

至於指定垃圾袋質量受質疑,有餐飲業和前線清潔工實測後,都反映指定垃圾袋太薄。謝展寰重申指定袋質量無問題,「有人問是否子彈打不穿、大力扯不爛,不是,指定袋是普通垃圾袋,但是好質量、可以用的垃圾袋,不比其他垃圾袋差和薄。」他又指,明白前線清潔人員有疑慮,政府4月實地先行先試後,會另定指引讓業界參考,包括如何處理沒有用指定袋包好的垃圾,以及如何將垃圾交到下游垃圾站等。

謝展寰:棉花棒已多用紙或竹造 塑膠管制影響不大

另外,首階段即棄塑膠管制,計劃如期在4月22日實施,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刀、叉、匙羹和飲管等9類即棄塑膠餐具,酒店不得提供即棄洗漱梳妝用品,棉花棒和雨傘袋等塑膠用品亦禁止銷售及供應。 謝展寰引用2021年公衆諮詢,9成表達意見市民表示支持,認為社會整體接受程度高,又指受管制物品已有成熟替代品,棉花棒根本大部分已經以紙或竹造。

他說,政府與入口商和生產商建立網上平台,列出各種受管制即棄塑膠物品的替代品,目前記錄480多種代替品,認為市民在生活上毋需擔心。至於法例只適用於本地實體及網上商店,非本地網上零售平台不受規管。謝展寰認為,會從海外網購受管制用品的市民屬於少數,不擔心會影響走塑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