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廉署稱網上有人呼籲選票打兩個剔 提醒該行為犯法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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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在12月10日舉行,廉政公署稱,留意到近日有人在互聯網呼籲他人在選票上打兩個剔號,提醒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選票無效,都有可能干犯《選舉條例》,最高可判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區議會選舉12月10日舉行。在11月28日沙田所見,不少地方都掛了政府宣傳橫額,提醒市民要提票。(林靄怡攝)

廉署表示,在選票上打兩個剔號會令選票無效,而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選票無效,有可能干犯《選舉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選舉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廉署強調會打擊所有涉嫌違反該條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