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評國安案會否交內地審理 林定國:叮噹百寶袋係唔會咁易披露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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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的「香港制裁法案」引起建制討論將國安案件交內地審理。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送交內地審理案件的啟動程序嚴謹,惟現時不會答假設性問題,「叮噹百寶袋好多嘢,有冇見過晒冷拎晒啲嘢出嚟?百寶袋係唔會咁易披露嘅」,稱律政司人員對於制裁處之泰然,工作不會受制裁影響。對於案件送交內地審理會否造成不公,林定國稱只是程序不同、罪名刑罰沒變。

林定國稱送交內地審理啟動程序嚴謹:唔係是是但但判斷

林定國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說,有親自向被列入擬制裁名單的律政司人員了解過,感覺大家處之泰然,因為已經不是首次制裁,他相信同事會齊心合力做好工作,不會受這些事影響,至於被列為擬制裁名單的法官有何感覺,林定國說自己沒「直接接觸」,但稱「沒訊息資料令我懷疑佢哋工作受影響」。

被問到既然律政司人員或法官都不擔心制裁,是否符合國安法第55條的條件,即是由於外國的參與致香港特區難以對案件行使管轄權,要將案件交內地審理呢?林定國說假設性問題答不到,稱啟動程序嚴謹,「唔係是是但但判斷,話語權喺國家手中」,稱要由中央決定。他又說,如果有人企圖對你不友善,都要視乎情況處理,「叮噹百寶袋好多嘢,有冇見過晒冷拎晒啲嘢出嚟?百寶袋係唔會咁易披露嘅」。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圖片)

交內地審理造成不公?林定國稱只是程序不同、刑罰沒變

一旦啟動國安法第55條,將國安案件交內地審理,林定國說會交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指定法院處理,不是用香港刑事條例,而是用內地刑事訴訟法。被問到香港行普通法,用內地另一套法律去審訊定罪,會否對被告不公,林定國說國安法的罪行不會因為內地行使管轄權而令到「罪名變咗、要素變咗、刑罰唔會變,法例唔會變」,不同的是程序上,動用內地刑事訴訟程序,整部國安法不會有分別。 不過,如果被告在內地接受審訊,有內地律師牌照或相關資格的人,就有權代表當事人出庭。

坊間對《基本法》的爭議和討論,往往只圍繞住有關國家安全的23條、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45及68條等,卻忽略了145條賦予港人的社福權利。(資料圖片)

23條參考外地容許扣留疑犯逾48小時?林定國:不會抄襲

基本法23條立法明年內完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會參考外地國安法例,不排除容許警方可以扣留疑犯超過48小時。林定國被問到如果可扣留超過48小時,便與國安法有分別,會否涉及修改國安法,他回應說國安法優先,亦有凌駕性,不存在要修改國安法,當局參考不同地區的情況,是想了解其他國家面對類似國家安全風險時用甚麼手段,有否參考價值或者需要做同樣的事,「唔係搬字過紙或者抄襲」,純粹是分享經驗,對應香港的情況決定自己的方向,只不過是描述例子。

律政司需否到內地掛職?林定國:現在無,將來說不到

施政報告提出,明年與最高人民法院籌備於明年內建立恆常對接平台,推進大灣區司法和法律研究及實務工作,林定國被問到律政司人員是否要到內地掛職,他說,建立平台是因為內地法院有重要角色,希望有平台直接對接,令工作更加暢順,互相認識對方制度都是好事,惟現在律政司沒有掛職安排,「將來我都講唔到」,強調多了解對雙方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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