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雯倡健全人領綜援設時限鼓勵就業 勞福局:或令受助人生活困難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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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底,領取健全綜援的15至64歲失業或低收入人士,一共有大約2.1萬人,與往年相若,不過平均領取綜援年期最新達到4.1年,較前兩個年度上升1年多。有議員關注會否為健全人士領取綜援設定時限,勞福局說綜援是最後安全網,設定劃一時限可能會為他們帶來實際生活困難。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洪雯。(蘇煒然攝)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洪雯關注,目前綜援計劃沒有設定健全人士領取綜援的時限,無法推動他們積極就業脫離綜援網,問到當局會否考慮為健全人士領取綜援設定時限,例如以半年為限,如時限後仍需申領綜援,須重新提交申請並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或轉為申請「在職家庭津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洪雯查詢時說,截至今年9月底,領取健全綜援的15至64歲失業或低收入人士,一共有大約2.1萬人,與上一個年度的2.2萬人,以至前兩個年度的2.3萬人相若。失業或低收入人士受助人比例方面,3個年度的分布相若,即大約1成半人是因為失業,8成半人是因為低收入。

社會福利署。(資料圖片)

孫玉菡說社署會定期覆檢、抽查綜援受助個案,由於綜援為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安全網,受助人的困境及成因不盡相同,因此就受助人領取綜援設定劃一時限可能會為他們帶來實際生活困難。

洪雯亦關注綜援以家庭為單位做入息及資產審查,一旦有個別家庭成員投入勞動市場或收入增加,便會影響援助金額,因而令其他家庭成員反對其就業,問到當局會否提高資產限額。

孫玉菡說,政府2021年2月起將綜援受助人可獲全數豁免計算的新工作入息,由首月入息增至首兩個月入息,但前提是過去兩年無受助人獲此項豁免。孫玉菡又說,社署以家庭作單位考慮申請人領取綜援的資格,如有特殊個案,例如申請人與同住家人關係不睦,社署會酌情容許特殊情況申請人獨立申請綜援,以及把個案轉介社工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