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美國記者新書爆內幕:美國如何拒絕他尋求政治庇護
兩名曾駐港美國記者在以2019年本港反修例風波為主軸的新書《Among the Braves》(勇者之中)中披露,香港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並實施《香港國安法》,現時在獄中的香港眾志創辦人黃之鋒在法例通過前的當天早上,在花園道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聖約翰大廈辦公室,與兩名美國外交官定期會面,黃在會面尾聲表明,他想進入對面的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以尋求庇護,但當時未獲允許。
曾駐港的《華盛頓郵報》及《大西洋》雜誌的兩名美國記者Shibani Mahtani及Timothy McLaughlin在書中,仔細披了黃之鋒與美方溝通的詳情,指黃之鋒在2020年6月30日早上、即《香港國安法》通過前的早上在聖約翰大廈,與兩名美國外交官定期會面,黃在會面尾聲說:「我不想走……我想入美國領事館」(I want to go to the US consulate)。但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外申請政治庇護,美國外交官當時未有答應,着黃只可留在聖約翰大廈。而聖約翰大廈的辦公室不享有領事保護。
同時間,黃之鋒透過在華盛頓的前眾志成員敖卓軒,分別向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及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發信息,要求美國提供政治庇護。書中更引述2020年7月1日、即國安法生效翌日以黃之鋒署名發給蓬佩奧的電郵,內容顯示黃之鋒聲稱若繼續留港會有危險,會成為被捕目標,期望獲美方政治庇護。
華府高層否決黃之鋒進駐港總領館
新書也有觸及華府高層的決策過程,指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在其後48小時內召集幕僚作討論,當時美方已排除讓黃之鋒進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選項,因當時中美角力下,美方已準備關閉中國駐休斯頓領事館,若容許黃之鋒進入駐港總領館入內,擔心會導至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遭關閉。
曾考慮協助經水路偷渡離港
書中更稱,美方甚至曾經考慮秘密將黃之鋒帶離香港,但只能經水路向台灣海峽或南逃菲律賓,擔心經過中國水域時被中方截獲,可能演變成國際事件而作罷。
最終,美國國務院拍板兩個選項都不可能,也沒有把決定通知黃之鋒。不過,書中描述當時美方內部對此意見分歧,其中前副國安顧問傅明(Matthew Pottinger)確認,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參與決策,也有建議應向黃之鋒提供保護。該書又引述時任美國前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副資深顧問簡以榮(Ivan Kanapathy)受訪稱,擔心北京反擊而不協助黃之鋒,是「絕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