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冀政府3年內提交立法建議 為同性伴侶訂替代框架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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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上月裁定,特區政府須2年內制定替代框架確認同性伴侶關係,隨後有消息指政府擬向法庭申請延長落實裁決的限期。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今日(17日)表示,歡迎終院的裁決,也理解政府擬要求延長限期的原因,但認為最多只應延期一年,期望當局3年內提交立法建議,以便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立法。

。(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年與同性伴侶在外地締結,婚姻不獲港府承認,他5年前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本港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做法違憲,高院裁定敗訴。但岑再提終極上訴,終審法院於9月5日判下判辭,裁定岑上訴部份得直,指港府在沒提供替代方法在法律上承認同性關係的做法屬違憲,但有關命令暫緩兩年執行。

此外,上訴庭今日(17日)頒下判辭,駁回房委會上訴,裁定同性配偶被排除公共房屋政策屬違憲。本案亦是岑子杰上月就同性婚姻案獲終極部份勝訴後,上訴庭就同性配偶權利相關議題的首宗裁決。

身在北京出席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葉劉淑儀指,被問及有消息指政府政府認為替代框架的法律問題複雜,兩年後執行裁決未必夠時間,向法庭提出希望申請延長限期的權利時指,理解政府要時間做準備,但延期最多不應超過一年,希望政府3年內提交立法建議,以便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立法。

她續指,完全支持為同性伴侶制定替代框架,認為可反映本港重視人權,有利吸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