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據報要求駐港領事館 交本地僱員身分住址等資料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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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據報要求各駐港總領事館,提供所有本地僱員的身分、職銜、住址等資料,限時一個月要提交,沒有提及呈交資料的原因,各領事館暫時未有回應會否配合公署的要求。
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周一獲得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信函,提到要求各駐港總領事館最遲下月18日前,填表申報所有本地僱員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國籍、職銜、居住地址等資料,連同身份證副本,提交到政府總部禮賓處。如果僱員是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也需要提供旅遊證件。新入職員工需要在聘用後15天內提交資料。
信中未有提及要求各領事館提供僱員資料的原因。根據《基本法》第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各領事館暫時未有回應會否配合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要求。
公署去年要求領事館提供物業圖則
英國《金融時報》去年報道,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署要求駐港領事館,提供人員辦公室和住所的資料,包括平面圖、租賃或出售條款。報道當時引述有外交官擔心,資料會被用作竊聽等間諜活動。
今年二月,時任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劉光源約見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就梅儒瑞提到《香港國安法》可能破壞本港司法獨立等言論,提出嚴正交涉,表達強烈不滿,並劃出三條「紅線」促勿搞政治滲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