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廣東簽大灣區城市公務員交流協議 由4周延長至3個月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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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與廣東省港澳辦今日(12日)在廣州簽署《關於內地大灣區城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兩地公務員交流協作項目協議書》,加深兩地公務員交流。
王靈桂、卓永興見證下簽署
協議書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和廣東省港澳辦主任李煥春簽署,並由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王靈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與廣東省副省長馮玲見證。簽署儀式前,王靈桂、卓永興和馮玲會面,就進一步加強粵港兩地合作,包括人才協作和公務員交流交換意見。
新協議下,特區政府公務員和大灣區內地城市公務員,交流期將由過去的4星期延長至約3個月,讓香港公務員有機會較長時間暫駐內地交流,而廣東省亦會派公務員到特區政府政策局及部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