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就《願榮光》頒禁制令 李家超:已要求律政司研究跟進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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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的禁制令申請。正在馬來西亞訪問的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已要求律政司盡快研究判詞和跟進工作,指國歌是國家主權象徵,涉及國家尊嚴,不容被侮辱、貶損和曲解。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建議律政司上訴。

李家超指,《願榮光》2019年起廣泛流傳,並經常用於煽動他人參與極有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罪等行為,歌曲亦被不正確地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家造成侮辱,傷害民族感情,政府有責任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他強調,當局聚焦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是保障絕大部分市民,指香港在2019年經歷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帶來的傷害,不應輕易忘記,而國家安全威脅可以突如其來,必須有有效措施應對,亦是律政司今次申請禁制令的主要目的。

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提議三個方案,其中一個是政府上訴:「打官司係咁㗎啦,政府可以上訴」,第二個方法則是引用可國歌法或國安法執法,而這兩個方法均要政府先研究「勝算」,而第三個方法可以是修改法例。

而修例的話,她個人會優先考慮修改國歌法,而修訂時必須考慮到令普通市民也明白條例的目的。

她又指,唯一一點值得討論是擔心禁制令下有寒蟬效應,可能是有些動機良好的人播放歌曲會誤中法庭禁制令。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指,對法庭的判決感到意外,希望律政司研究清楚理據,再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行動。另一名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則對裁決感到失望,建議當局審視法庭觀點,並考慮採用不同法律手段,阻止播放及存放有關歌曲。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發言人周浩鼎認為,次法庭拒絕批出禁制令,客觀效果會造成公眾焦慮。他稱判決會令一般公眾誤以為有法可不依,在國家安全上存在漏洞。他認為,律政司應就住法庭的觀點,審慎研究,積極考慮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