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填海由特首批准 保護海港協會:變成狐狸保護雞仔
政府建議修改 《保護海港條例》,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評估填海的需要,一改現時由終審法院裁決的做法。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正指,修改條例後有利益衝突,政府提出填海的計劃,然後又是由政府通過,不能夠通過司法覆核上訴。保護海港協會副主席徐嘉慎批評,修例後的條例是「狐狸保護雞仔條例」,是個笑話。
《前濱及海底(填海)條例》賦予政府填海的權利,而《保護海港條例》則是賦予終審法院權力,以審視政府難維港的填海工程。
政府提出特首審批有利益衝突 徐嘉慎:係個笑話
陸恭正指最後填海的決定權不應在政府,因有利益衝突,若由特首取代終審法院的角色,政府的填海計劃就會由政府自己通過。他說修例後,大眾的決定權會削弱很多,不滿意裁決又不能司法覆核。
他續指,政府曾承諾不會再進行大規模填海,他不明白政府修例的意圖,認為修訂應只放在小規模填海、臨時填海。
徐嘉慎亦說,政府稱建議修例是因為內部運作及機制,與保護市民權利完全無關。徐表示,若只是內部運作調整,政府根本毋須修例,「靠政府係唔係掂㗎!政府成日變嘅!」又形容修例是一個笑話,條例的名字應叫「狐狸保護雞仔條例」。
保護海港協會榮譽顧問司馬文認為政府可能會誤導大眾,指計劃修例是不必要的。對於進一步行動,他認為言之尚早,現時最想了解政府修例的動機。
保護海港協會提出五項建議 保護維港
保護海港協會建議政府不就「大型填海工程」對《條例》作出任何修訂;對《條例》第3(1)款進行修訂,增添「中國國寶」字眼,以令政府在填海前更慎重考慮。
他們又提議將香港的維多利亞港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並希望政府正式撤回英屬香港政府於1994年10月14日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的《填海計劃》中,提出進一步填海1,297公頃。
他們促政府將現時的海濱事務委員會轉型為海濱事務管理局,專責加強公眾享用海港和海濱,並根據《條例》保護及保存海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