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明年4月實施 謝展寰:不會再推遲
政府早前將垃圾徵費計劃延後去2024年4月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早(14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說,不會再次推遲。
選委會立法會議員陳沛良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問到延期的原因,以及如何確保不會再延期。
謝展寰回應指,以往和業界商討實施時,都聚焦在實施的指引上,討論技術性問題比較多,早前收到他們指年底實施不是最好的時間。雖然局方多次向外界指今年年底實施,準備工作亦已完成,但認真考慮到執行效果後決定延期,形容是一個困難的決定。他續指一定不會再延期,因為徵費會以刊憲方式、附屬法例形式訂明。
他說會爭取在10月立法會復會後刊憲,如期明年4月實施。
宣傳工作將分三個階段由今年8月開始進行直至垃圾收費實施後約半年,政府又建議在徵費初期,向公屋、三無大廈及鄉郊村屋合共約105萬個住戶,每月向每戶免費派發20個容量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派發期為6個月。
陳沛良建議集中向長者派免費垃圾袋
陳沛良建議局方宣傳時以簡單易明的表達方法,不要用太技術性的字眼,又建議免費垃圾袋應該以集中派發給需要較長時間適應的住戶包括長者等。另外他又關注到,回收點綠在區區把回收物放置到街上,造成阻街的情況。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陸嘉健回應指,認同要以簡單手法宣傳,太多細節令市民難以消化,第一階段將宣傳有關主題,第二階段會宣傳宣傳垃圾收費的不同模式,而第三階段則宣傳指定垃圾袋的購買點。至於集中派發垃圾袋給長者等方面,他表示公屋住戶普遍是基層市民,都需要較多時間改變棄置垃圾的習慣,另外單獨派發給長者有執行上的困難。
綠在區區的營運情況方面,陸嘉健指回收物需要由回收商收回,難免會放在街較久,認為營運商需要和回收商協調運送物品的時間,以縮短回收物放置在街上的時間,會跟進有關情況。
6個月適應期足夠 會留意社會情況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紹雄關注執法時較尷尬的情況。他指立法會立法會前日(12日)通過條例草案,把亂拋垃圾罰款金額倍增至3,000元,而以非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只需罰款1,500元,可能有人用非指定垃圾袋袋住垃圾扔到街上,問這樣做罰款會否減半。另外政府早前首次披露,實施初期會視乎市民習慣,而考慮將原定6個月的適應期延長至1年,陳紹雄問到會否令市民覺得政府沒有信心改變市民習慣。
謝展寰回應指亂拋垃圾不論用不用垃圾袋,罰款都是3,000元,相信法例清晰。至於會否延長適應期至1年。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表示6個月適應期足夠,期間會廣泛善用綠展隊和關愛隊幫忙宣傳,但其他國家市民適應時間都比較長,會視乎社會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