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釋放涉違國安法被捕者訴求 鄧炳強:不能因是傳媒大亨享特權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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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有海外媒體及政客建議釋放在本港因國安法被捕人士,並撤銷他們的控罪,認為有關主張並不公平,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身份,例如是傳媒大亨而享有特權,任何人不能凌駕法律之上,如果這些人違法,應該受法律制裁,最終是否無罪釋放,由法庭裁決。

歐洲議會6月15日通過決議案,要求香港政府立刻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其他因《香港國安法》被定罪或羈押的人士;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也要求釋放黎智英。此外,根據無國界記者,來自42個國家的116名傳媒人士聯署支持黎智英,呼籲撤銷針對黎智英和其他駐港記者的指控。

鄧炳強指任何人亦不能凌駕法律之上。(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對於有人指控《香港國安法》損害本港人權利和自由,鄧炳強今日(11日)在律師會舉辦的論壇上表示,作為保安局局長,他有責任澄清,以免有商界人士被這些傳言誤導,強調執法部門都是基於證據,按法律進行,所有行動都必須遵守國安法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在執法過程中堅守法治。

他表示,《香港國安法》不影響香港居民行使基本自由和權利,包括批評政府政策或官員決定,亦不影響資訊自由,學術自由,以及政策研究,及一般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