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職位展公開招聘 陳國基任遴選會主席 申請者須附6條件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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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今日(8日)展開申訴專員職位公開招聘,申訴專員新的任期將於2024年4月1日開始,申請人須符合6項條件,包括在公共行政、專業服務或私營機構方面最少有十五年高層管理經驗,以及有卓越誠信等。行政長官亦已就今次招聘工作委任遴選委員會,主席是政務司司長,成員包括陳健波、陳帆和行政署長。政府指,所有申請須於本月28日或之前送達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
行政署指,申訴專員新的任期將於2024年4月1日開始,並詳列該職位人選的所需條件如下:
1.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2.具有良好教育水平
3.在公共行政、專業服務或私營機構方面最少有十五年高層管理經驗
4.具有清晰遠見、卓越誠信、堅守公正及公平原則、優良領導才能和行政技巧,並具成熟品格
5.有在本港參與公共機構或社區服務的經驗
6.具備上佳的語言和溝通技巧,包括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和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陳健波及陳帆
行政署指,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已就是次招聘工作委任遴選委員會,主席是政務司司長,成員為陳健波、陳帆和行政署長。現時的申訴專員是趙慧賢。
申訴專員的主要職責,是應市民的投訴或採取主動,調查其權責範圍內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涉及行政失當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