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主義教育法怎落實? 劉兆佳:難搬字過紙、倡推全港性教育
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諮詢公眾,當中更有條文專門提及港澳台,儘管人大常委李慧琼表明,相信草案日後通過,不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作為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但港府又可如何落實這項「國家級任務」,成功在社會推廣愛國主義?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接受《香港01》查詢時坦言,基於香港的殖民地背景及行「一國兩制」,加上仍有部分港人對共產黨有抵觸,難以將教育法「搬字過紙」在港套用。他指,人大常委將就教育法提出針對港澳的新安排,認為港府屆時可推行全港性教育政策,包括投放資源及監察成效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昨日(28日)結束,人大常委會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諮詢公眾,草案全文5章38條,內容分為愛國主義教育主要內容、實施措施、不得有的行為、及指定對象及其職責,其中第22條提及本港「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台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草案僅1條條文提及香港,李慧琼直言,相信法例不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亦未必需要在本港另行立法。那麼港府可如何配合國家的法案,增強港人對國家和中華傳統文化的認同?
劉兆佳:將有針對港澳新規定
劉兆佳認為,中央考慮到香港行「一國兩制」、資本主義、擁有殖民地背景,加上有部分港人錯誤理解《基本法》,甚至仍對共產黨有抵觸情緒,所以教育法中有很多條文不適用於香港。他相信人大常委將會再召開會議,屆時會就教育法提出針對港澳的新安排、新規定。
他認為,港府未必需要就草案另行在港立法,反而可定立全港性教育政策,把愛國情懷由政府內部推廣至學校、社會。他續指,雖然不需要去到透過立法如此硬性,但政府仍需要確保資源投放正確、監察機構執行情況,及定期檢討成效及調整政策。
劉兆佳重申,教育法是為了加強港人對國家的認識及認同,強化港人對命運共同體的觀念,令港人在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中,仍能肩負民族責任,抵制西方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