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健條例三讀通過 勞工界料罰則具阻嚇力 商界指要平衡承受力
立法會今日(19日)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審議《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大幅上調至1,000萬元。
具勞工背景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稱,雖然罰則建議較最初的5,000萬元上限為低,但勞工界作出妥協,不想節外生枝。商界背景的批發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指,支持增加罰款,但減低意外的過程,都要平衡商戶、市民的承受能力,認為中小微企難以負擔1,000萬元的罰款。
條例在傍晚三讀通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1,000萬元罰款已經參考多國的罰款額。
陸頌雄稱,勞工處過去5年有170次致命工傷,惟沒有人被罰最高罰款,亦沒有人因此坐監。他希望法庭判處時不要太仁慈,因為判罰仁慈就是對打工仔殘忍。對於最高罰款提高到1,000萬元,他指彌補不了損失,亦批評勞工處巡查不足,出現「走過場」情況。
勞聯主席、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振昇稱,坊間傳言「幾萬蚊一條人命」,相信罰則提高有阻嚇力。他又稱條例在社會討論3年,並非勞工界「獅子開大口」,其實是政府一退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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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輝同意上調罰款 惟憂中小企難負擔
邵家輝指出,政府在1997年推出職安健條例,1997年至2021年每1,000名工人的受傷率跌幅為74.5%,認為條例有成效,但由於20年沒有增加罰款,他認為有需要增加罰款。不過,他指最高罰款1,000萬元,中小企難以負擔,同時指出僱員工作期間受傷,僱主有責任之餘,僱員亦有責任,促政府作出釐清。
條例今日三讀通過,孫玉菡稱,每年致命意外有約20宗,並沒有下跌趨勢,社會認為罰則沒有阻嚇作用,亦遠低於海外地區。他指有關建議得到各界支持,但不同持份者對罰款額有不同意見,政府最終敲定為1,000萬元,已經參考多國的罰款額。對於有議員稱最高罰款額太高,他澄清指起訴門檻高,如修例早已訂立,其實11年期間的個案,只有7宗可以經公訴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