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反修例事件有公務員被起訴而扣發薪金 未能交代相關金額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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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曾發生反修例事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就預算案提出書面問題,促局方交代被停職留薪的公務員人數,以及多少公務員的個案完成審結後被革職。陳又指出,在進行刑事法律程序或紀律處分程序期間,公務員可被扣發不多於50%的薪金,促局方交代數字。
89人被捕58人已離開政府 4人仍在調查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稱,涉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而被捕的公務員為89名,當中58名已離開政府,5名被法庭裁定罪成而被紀律處分。
局方又稱,其餘26名不獲警方起訴或獲判無罪但接受內部調查,當中9名人員調查後接受紀律處分,13名人員經部門調查後未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違紀行為,其餘4名人員正接受部門調查,會視乎調查結果,亦有可能被紀律處分。
政府並無備存公務員被扣發薪金的資料
對於扣發薪金,局方稱被捕的人員如被起訴,在進行刑事法律程序期間均被扣發不多於50%的薪金;如被裁定罪成,因有機會招致免職處罰,均即時被扣發全部薪金。最終被免職的人員,停職期間被扣發的薪金一概不獲發還。不過,局方指有關人員的處理是由部門根據既定政策和機制進行,並無備存有關人員被扣發和獲發的薪金及個案平均處理時間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