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 斥限制言論自由屬「亂噏」!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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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頒布至今近三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2日)接受電台訪問,指因違反國安法而被捕人數少於250人,其中只有20多人被定罪,反映只有少數人受影響。他又反駁限制言論自由一說:「 亂噏,我都鍾意追求言論自由, 我都唔驚被人拉。」又指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因為地緣政治,想對中國發起圍堵政策,故經常批評《香港國安法》,笑指批評缺乏客觀證據:「無新意、懨悶」。

被問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林定國透露律政司及保安局每星期均會開會討論條例細節,強調要深思熟慮,令23條有持久性。

國安法頒布近三年 被捕人士少於250人

林定國回顧,《香港國安法》頒布前,香港發生了近代最慘痛經歷,頻頻出現破壞性行為,令大眾感到不安、社會不能運作,而國安法實施後社會終於回復穩定,更填補了原有法律漏洞,他形容是「防範、制止、懲治」。

他指,國安法實施3年間,被捕人士少於250人,其中有20多人被定罪,反映只有極少數人受影響。林定國又不點名舉例首宗國安法被判監被告唐英傑,指「佢唔係閂埋房門,自己同自己講嘢」,而是駕駛電單車在街上作出煽動和極端行為,亦涉及暴力,沒有人會覺得應該容忍。

唐英傑在七一遊行期間,於灣仔駕駛電單車與三名警員相撞,當時車上插著「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旗幟,唐事後被捕兼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資料圖片)

他坦言,新法例落實初期,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必定有學習階段,隨著更多國安法案例產生,落實上一定會有增進,而隨時間愈長,外界便對香港落實國安法「無咁擔心」。

林定國嘲美國批評「無新意」、「懨悶」

至於美國國務院最新發表香港政策法報告,批評北京和特區政府打壓人權自由。林定國認為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時常因地緣政治原因,以《香港國安法》為評擊香港的基礎,為了對中國發起圍堵政策,他指美國說法缺乏客觀證據,特區亦解釋過無數次,形容美國批評「無新意」、「懨悶」。

至於有聲音指,《香港國安法》限制言論自由,林定國強調國安法清晰列明僅針對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等罪行,直言:「 亂噏!」

我日日都講我支持民主自由啦, 我都又唔驚被人拉。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他強調,個別人士提出的言論是嘗試破壞國家憲制秩序,並不是甚麼學術討論,是有煽動性、有目的、鼓勵其他人參與該等破壞性行為,因此有指本港言論自由遭打壓是謊話連篇」。

唔通限制人哋煽動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都叫做限制言論自由?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對於外界指有大量涉及示威案件的被告,在等候審訊期間不得保釋。他指,國安法下有保釋條款,相比其他普通法地區對嚴重罪行的保釋條款,不算苛刻,強調法庭在考慮保釋申請時,必須平衡社會利益和被告自由。

工作小組每周討論23條立法細節

政府多次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林定國重申政府會盡快做,希望今年內有成績,透露律政司及保安局組成的工作小組每星期都有研究,包括檢視本港現行法例和其他地方法律。他強調涉及國家安全,必須深思熟慮,令法例在可見未來,都能保障香港安定和國家安全。

本月15日將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林定國指近年市民聽多了國家安全概念,理解亦增加,但強調國家安全意識要永遠存在,笑稱:「好似母親節咁,你唔係淨係母親節先孝順啊媽㗎嘛。」有關知識是永無止境,亦要日新月異。

修例限海外大狀處理涉國安案 完善法律制度

另外,他接受《南方日報》、GDToday訪問時又再次談及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限制無本地執業資格海外大律師來港處理涉國安元素案件時重申,修例不是一刀切禁止海外大律師來港,又形容修例是律政司在落實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