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照顧者報告:23萬人需要家人長期照顧 以老護老不罕見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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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口老化,長者和傷殘人士等需要受到照顧的人士愈來愈多,照顧者的情況亦受到關注。

立法會近日發表有闗照顧者的報告,提到本港有23萬人需要家人長期照顧,當中很多照顧者要兼顧工作,亦有不少「以老護老」的情況。報告參考澳洲為例子,給予照顧者明確的定義,再提供適切的經濟和各方面的支援,以及按他們的需要提供服務。

統計顯示,以老護老的情況並不罕見。(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40%年長長期受照顧者 是由家人親友照顧

立法會報告引用政府統計處《2021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長者》,指2021年全港有22.6萬名較年長的受照顧者,長期由配偶、子女、女婿、媳婦等家人擔任主要照顧者。

統計數據顯示,約有40%年長受照顧者是由65歲及以上的家人親友擔任唯一或主要照顧者,這些受照顧者包括殘疾人士和長期病患者,而照顧者之中約有三份之二是女性,正在就業的比例亦高於三份之一。

安老服務欠缺長遠規劃 照顧者受壓力大

目前政府已經提供多項支援,例如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照顧者每月津貼至3,000元,又設有暫託服務等。而持份者主要要求政府以「照顧者為本」制定政策,將照顧者視為「重點服務對象」。不過,本港安老服務欠缺長遠規劃,輪候護理服務時間可能數以年計,令照顧者長期受到壓力。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及立法會秘書處。

立法會報告參考了澳洲《照顧者認證法案》,為照顧者定下「法律定義」,並圍繞照顧者推出支援措施,包括經濟支援、輔導平台、綜合支援服務、居家護理方案以及暫託服務等,又提到為有全職工作的照顧者提供每年10天的有薪事假,讓他們有更有彈性和平衡。

設立法律定義 提供以人為本的便捷支援

報告提出應參考澳洲,定下「法定照顧者」並持續關注他們的福祉,並為個別照顧者提供一站式服務途徑,以解決服務分散、供求錯配等問題。制訂政策時應以人為本,讓照顧者更容易獲得經濟和實際支援,亦協助他們把握生活其他方面的機會,例如就業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