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擬向立法會提交34項草案 基本法23條立法不在列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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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交2023年度計劃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條例草案名單,當中並無《基本法》23條立法事項。

2022年初,政府曾經在該年度的名單上,列出《基本法》23條立法的項目,但去年10月初政府修訂議程,23條立法項目被刪除。今次政府按慣常做法,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度擬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法案名單,仍然未見《基本法》23條立法事項。

《基本法》23條立法項目,暫未列入2023年政府擬向立法會提交的議程。(資料圖片)

擬修例規定國安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事宜

政府提交的議程有34項,第一項為《區旗及區徽(修訂)條例草案》,第三項《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該修訂旨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時,海外律師能否成為認可大律師的事宜。

提高阻街罰款、引入非本地護士、容許中醫轉介

其餘計劃上半年提交的議案還包括提高阻街罰款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修訂)條例草案》,規管即棄塑膠餐具的《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引入非本地護士的《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容許中醫轉介到放射檢查和化驗服務的《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收回西隧和「三隧分流」相關的《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將的士載客量由5人增至6人的《的士乘客座位數目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等。

至於下半年,政府計劃提交精簡地契續期安排的《政府土地契約續期(法定公告)條例草案》,精簡舊樓強拍制度的《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以及改善業主立案法團管理的《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等。

擬定議程會因應工作進度或情況改變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