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不應一刀切禁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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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今日改選,主席杜淦堃、副主席毛樂禮和陳政龍均連任。大律師公會執委一致認為,不應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應保持靈活性。

政府有意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資料圖片)

保留靈活性觀感上較易令公眾接受

大律師公會認為,無論是控辯雙方,都不應該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又表示並非每宗案件都涉及國家機密。而容許海外律師參與,可保持法律代表的靈活性,觀感上更能夠令公眾接受。

杜淦堃認為,人大常委會釋法保留了彈性,容許政府修改本地法例以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情況。

公會表示,暫未有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的細節,在收到有關修例草案修訂之後,會提出具體意見。

若最終是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杜淦堃說並不樂見,但亦明白在其他司法體系,較少讓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