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內地跨境配對器官捐贈 盧寵茂:開放探討設立恆常機制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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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本港一名女嬰獲得內地捐贈心臟進行移植手術,社會關注中港器官捐贈跨境配對情況。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政府對於設立恆常跨境配對機制持積極開放態度,但有多項因素仍需要研究。

須考慮器官運送、分配制度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提出書面質詢,問中港兩地自願捐贈器官跨境配對的進展。盧寵茂表示,香港目前未有與境外醫療機構分享遺體器官捐贈的恆常機制,但法律容許按個案需要規管個別跨境器官輸入和移植,過往亦有相關安排。

盧寵茂說,在探討是否設立香港與內地醫療機構分享遺體器官的恆常機制時,政府須研究一籃子因素,包括兩地遺體器官捐贈、獲取、分配、移植以至進出口等法規和安排、器官運送的安全性、與本地器官分配制度和輪候名單的銜接等,確保不論是香港或內地的捐贈器官,得以經過適當的機制和安排,安全、合法、公平、公正地應用於兩地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

政府對探討與內地醫療機構建立恆常的器官捐贈分享機制,持積極開放態度,並繼續與負責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的單位商討,並密切留意各地包括內地在器官移植方面的發展,以病人福祉為依歸,通盤考慮上述各項因素,以探討與任何地方包括內地的分享遺體器官機制。

盧寵茂透露,截至2023年1月初,「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登記人數超過35萬,衞生署會繼續在不同媒體渠道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