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適用黎智英案?湯家驊稱不針對個案 料國安委不會不理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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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就國安法案件辯護,引發人大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解釋草案,列明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第47條所規定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法院沒有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對該等問題作出決定。

今次決定未有提及釋法內容是否適用於黎智英案,行政會議員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香港01》表示,今次釋法並非針對個別個案,而是解釋了自《香港國安法》實施當日起國安委的職能和權力,國安委將視乎不同個案處理,相信這不代表對之前的個案不聞不問,國安委在有需要時會作出決定。

由國安委作決定有效率 無損法治

湯家驊表示,國安問題非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屬全國性事務,需要由國安機關處理,認為今次釋法無損法治。他相信,日後若再有海外律師申請擔任國安案件辯護人,國安委會向法庭反映他們的意見。

他說,國安委內有特區政府代表,了解香港民情及特殊狀況,由國安委就國安問題作出決定,是有效率及符合「一國兩制」的做法。他稱,今次釋法能減少特區政府動不動要求人大常委會釋法,「香港人應該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