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美國標籤規限令 港府為何堅持由停擺世貿上訴機制處理?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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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裁定,美國針對香港產品的產地來源標記規定不符合世貿規則,但美國表明無意撤回規限。港府今日(22日)回應美方表態時,竟訴諸已陷停擺兩年的世貿上訴機制,究竟葫蘆裡賣甚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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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消息人士解釋,被視作世貿「最高法院」的上訴機制,兩年前已因美方不斷行使對新法官任命的否決權,最終無法達至最少有三人的議事和審查人數而停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回應,只為突顯按現行機制,美國如不同意報告裁決,的確是可以有60日時間提出上訴。
港府內部認為,上訴機制停擺是一回事,按規則辦事是另一回事,港府早預計美方不會接受任何有利香港的裁決,所以認為更需要公開表態重申世貿運作機制,突顯誰才是不顧規則的一方。至於下一步對應措施,消息人士指預計美方可能會再有一些干預動作,所以需要密切留意發展。
訴諸世貿機制 突顯獨立關稅區事實
消息人士強調,香港產品輸美,只佔整體香港出口百分之零點一,總值約七十億元,佔本港整體出口貿易極低百分比,政府把事件提交世貿審理,只為突出在香港產品上標以「香港製造」的標記,多年來獲國際接納、認可,既符合中國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的事實和相關的世貿規定,亦為消費者提供清晰正確的產地來源資訊。
陳茂波:為原則才尋求世貿裁決
正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所說,香港的出口主要是內地產品經香港轉口出外,本地經濟以服務業為主,在本地生產出口的產品畢竟所佔比例很小,美國原擬用標籤規限令香港為難,實際的影響並不大。但他強調,但原則上美國不應該這樣做,所以港府才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要求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