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論跨境醫療 鄧家彪批藥物認證「崇拜歐美,歧視我哋中國」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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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4日)續會,辯論由工聯會議員黃國提出的「推動跨境醫療合作」無約束力議案,議案最終亦獲得通過。席間多名議員指出現時跨境醫療合作上的不足,其中工聯會鄧家彪更慷慨激昂批評,現時本港藥物認證制度歧視中國國內研發的藥物,「崇拜」歐美的藥廠。
局方回應指,於今年11月1日起,藥物註冊制度已能便利內地認證的藥品。

盧寵茂:將按優勢互補和互利共處原則 增跨境醫療合作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局方會按照優勢互補、互利共處的原則,在堅持有利於內地和香港醫療制度發展的前提下,增加香港和大灣區各城市的醫療創新和合作,繼續推動便利香港市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的政策措施。

他指自身加入政府前,曾擔任港大深圳醫院院長6年,明白跨境醫療合作的意義重大且任重道遠,曾經推動在大灣區使用長者醫療券,在疫情下協助醫管局推出內地港人覆診的特別支援計劃,以及在病人授權下容許電子病歷紀錄跨境使用等。政府會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擴大醫療券的使用。不過他亦提醒,內地不同醫院之間的電腦系統未必對接,因此要同時與間醫院合作、病歷互通等需要一定程序,要與每一間醫院獨立對接。

黃國發言時指出,本地醫療衞生開支過去20年間增加4.8倍,但服務沒有大改善,認為跨境醫療合作有助縮短病人輪候時間,節省醫療開支,但特區政府有欠積極,無具體政策和時間表;「A4」楊永杰提及,內地對於藥物集中採購的政策,有效地降低藥價,令更多平民可負擔醫治嚴重疾病的藥物成本,港府可以參考。

曾任前食物及衞生局政治助理的選委界議員陳凱欣表示,將部份病人分流到內地高規醫院接受跟進,固然對香港有幫助,但這不等同可以盲目「將病人推返去」,將醫療負擔轉嫁給大灣區其他城市,重點是「合作」,互相取長補短;她又提到中醫診治方面,本港應多與內地交流吸收經驗,總結出一套適合本港實況的公營中醫模式。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資料圖片)

鄧家彪:制度條條框框 局方指11月初已加入

工聯會鄧家彪表示,過去一直推動政府審批新藥時,一併承認內地藥監局的註冊批准。他批評現時的藥物認證機制「歧視我哋中國」,目前香港的藥物註冊制度採用「第二層審批」,即須先在32個列表國家或地區,如美國、英國、日本等,取得兩個或以上的藥劑製品證明書(CPP),才可申請在港註冊,惟中國現時不在列表國家中。

他質疑:「明明我哋中國人均壽命都高過美國,點解仲係歧視我哋中國藥物呢?」他引述過往的科學研究數據,指歐美藥廠研發新藥時接受臨床測試的對象中,亞洲人參與率非常低,「即係我哋一直好崇拜的歐美嘅藥廠,係咪真係啱亞洲人?」亦有一些獲得國際認證、治療罕見病的中國研發藥物因為現時的制度,無法引入香港:「我知道盧局長、盧醫生好愛國,但𠵱家唔係淨係愛國,而係科學層面我哋係有底氣去承認國家藥物可以喺香港普及使用,但就係因為呢啲條條框框制度、魔鬼在細節!」

盧寵茂回應指,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合作,自11月1日起,香港政府會參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物監管機構發出的註冊證明,讓已在內地註冊的藥物,在符合香港審核機制的要求後,獲批在香港註冊及銷售。「香港採取的是第二層審批,所有藥品都是根據專業客觀標準。我想強調在評審方面不應該與愛國和不愛國有關,醫療藥品的質量安全是我們首要考慮,我們堅持不『崇洋』但亦不可以排外,我們對進口或國產藥品應該採取同樣標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亦一直強調,希望走一個與國際接軌的醫院認證,中國標準不會低過國際標準,中國標準亦必須成為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