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免針紙|盧寵茂:修例賦權有法律基礎 足夠權力才能擔抗疫責任

撰文:周皓宜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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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高等法院裁定政府無權「一刀切」宣布涉嫌濫發的2萬多張免針紙無效。政府昨(25日)表示不會提出上訴,但刊憲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相關免針紙。修例今日(26日)交由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醫衞局局長盧寵茂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表示政府保護市民健康的責任重大,有足夠權力才能承擔責任,強調政府依法辦事,做法有足夠法律基礎,亦反映對市民健康的重視。

防疫規例訂立原意 旨在賦權政府抗疫

盧寵茂被傳媒追問政府修例是否「輸打贏要」,他稱有關條例由訂立之初,便是希望給予政府足夠權力承擔抗疫責任:「權力同責任係同一時間嘅,有足夠權力先可以承擔責任!」他又指這不是誰贏的問題,最重要是在對抗疫情的戰役中,香港市民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