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藉外訪潛逃海外 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半 許:嗤之以鼻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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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4宗刑事案後獲准保釋,2020年以虛假行程表等資料,向法庭批准申請離港到丹麥外訪,到達當地後宣布「流亡」。律政司加控他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在許智峯缺席下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今日(29日)判囚3年半,並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目前身處海外的許智峯,在社交專頁回應指「嗤之以鼻」。
現定居澳洲的許智峯判刑後發帖,批評法庭針對異見進行「政治審訊、判刑」,他稱法官在判詞中指他不回港審訊的行為損害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但真正徹底毀掉司法公義的是法官,批評他「為政權背書」,文末又嘲諷法庭「對著空氣判刑」。